洁净级别确认与监测
洁净区悬浮粒子的监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洁净区级别确认,通常是在洁净区投入使用前对空调净化系统进行验证时,以及在使用一段时间后进行再验证时需要确认;另一种是洁净区的日常监测。
欧盟GMP附录1“无菌药品的生产”中,将洁净室和洁净通风设备的级别确认与监测分开进行描述,明确洁净室和洁净通风设备应按ISO 14644-1划分级别,级别的划分应明确区别于工艺的环境监测。我国的GMP附录1“无菌药品”的第三章“洁净度级别及监测”的第九条讲明了洁净级别的划分,第十条规定了洁净区悬浮粒子的监测,虽然我国GMP未将这两者区分在不同章节,但也明确了日常监测的采样量可与进行洁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时的空气采样量有所不同。而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编写的《药品GMP指南》无菌药品分册中则明确指出:洁净区的洁净级别确认是设施验证的一部分,并需要定期进行再确认;洁净级别确认和洁净区监测是两个环节,应该明确予以区分并分别进行管理;洁净级别的确认可以按照ISO 14644-1的有关要求实施;洁净区(室)监测中的取样点和取样量可以比进行洁净级别确认时的取样点和取样量少,应该通过正式的风险分析研究和对监测结果的分析(至少要有6个月以上的运行数据作为分析基础),来确定监测频次和限度;同时,监测频次和限度的确定也要考虑到生产工艺因素,对于监测限度及取样点应该定期进行回顾验证,以保证监测行为的有效性。
涉及医药洁净厂房监测的标准还有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T/ZAPA 0001-2020,即《医药洁净厂房运行维护技术规范》。这一标准由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组织编写,实施日期为2021年1月1日,属于我国《标准化法》中规定的团体标准。其引用的文件包括GB/T 16292、GB/T 25915、ISO 14644-1等标准,该标准中规定“洁净区内的悬浮粒子的洁净度、浓度限值的测试应按ISO 14644-1标准规定;测试采样点、位置次数、测试方法及所需用的测试仪器应按GB/T 16292的规定”。
洁净室隔离系统内的悬浮粒子在线监测设备
结语
综上所述,洁净区级别确认时悬浮粒子的监测需符合我国GMP“无菌药品”附录中的规定,附录未规定的内容则可参照ISO 14644-1:2015执行。对于洁净区日常监测,制药企业可根据生产线的设置情况,针对不同的洁净级别,并结合产品生产风险控制要求,制定合理的取样点数目及布置,具体可以参照ISO 14644-1:2015、GB/T 16292-2010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参照执行符合科学性、规范性的其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
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