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导原则阐述了化药口服固体制剂连续制造批定义、控制策略制定、工艺验证和稳定性研究、批量变更等的基本思路和监管考虑,相关要求与 ICH Q13 的基本原则和理念保持一致。
该指导原则共计十章,分别是:概述、总体考虑、连续制造的相关概念、控制策略、工艺验证、稳定性研究、批量变更、药品质量体系、申报资料要求和参考文献。
该《指导原则》明确:连续制造作为一种先进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输入物料持续进料、持续转化,同时伴随输出物料的持续产出。不同于传统的批生产工艺,连续制造工艺具有生产步骤连续无间歇、生产效率高、设备占地面积小、产品质量实时监控、生产批量易于调节等特点,有助于提高药品质量。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化药口服固体制剂的连续制造。该指导原则所述的连续制造工艺通常适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操作直接相连组成的整合工艺。
该指导原则仅代表药品监管部门当前的观点和认识,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随着科学研究的进展,该指导原则中的相关内容将不断完善与更新。
药物研发和商业化生产采用同样的设备平台,不再有传统的批量概念,批量大小通过运行时间来控制,生产模式更加灵活可控。同时,规避掉传统研发过程小试、中试到商业化生产工艺放大过程中,存在的工作量和工艺不稳定的风险,极大缩短研发周期,提高效率。
在同一地点,在同一台(套)设备上进行所有的操作,没有制造过程中的滞留及工序间的物料转移,由于没有中间停留,提高了产品的稳定性。
正是基于以上两点特点,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可以减少研发小试/中试的设备、生产和办公场地面积等要素;同时,由于减少生产过程中操作步骤,降低人为错误的风险,节约了时间成本,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益。
2022年12月5日,ICH Q13指南出台
国际协调委员会 (ICH) 通过了原料药和成品药连续生产的 Q13 指南,ICH Q13的出台强烈表达了监管部门对于连续生产技术的支持态度,它进一步加强了对连续生产的指导,可以帮助制药企业更好地理解连续生产的途径。同时也有助于制药企业接受 FDA 和其他监管机构的鼓励,从而增加投入实现连续制造的目标。
本次通告的参考文献中除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之外,《关于引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也赫然在目。这不仅仅是对化药口服制剂连续制造的具体要求,背后也体现出我国在制药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上的科学监管考量,更加值得重视。
“连续化”生产已成为制药行业的发展趋势,这包括连续生产设备和信息平台化的支持。这也意味着向市场释放信号,单一设备、单一系统已经在向整合解决方案过渡。未来,通过连续制造技术,药企的生产方式向自动化、数字化程度更高的方向发展,明度研发、生产和质量一体化的解决方案,赋能固体制剂企业实现更高效、更灵活的精益生产模式,助力药企成本更低、产品质量更稳定。
内容来源:制药工艺与装备
撰稿人 | 网络
责任编辑 | 胡静
审核人 | 何发
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