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0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国与出口国,也是世界第二大药品与医疗器械消费市场[1],在全球药品供应和销售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不过长期以来,我国的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难以被国际主流市场认可,制约了我国中医药产业发展[2]。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国家药监局)正式启动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harmaceuticalInspection Co-operation Scheme,PIC/S)预加入申请工作。加入PIC/S是我国药品检查与国际接轨的重要路径及实现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3],有利于我国加快完善药品检查体系,提升检查能力,而检查结果的互认有利于打开国际市场,有效提升我国中药市场国际竞争力[4-5]。2013年1月1日,PIC/S修订了《PIC/S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7:草药药品的生产》(以下简称PIC/S GMP附录7),对草药药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进行了规定。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近年来也陆续发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GMP)正文及其配套文件中药制剂附录、中药饮片附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检查指南》等法规文件,为我国中药生产监管提供了法规依据。本文从多个维度将PIC/S GMP附录7全部条款逐条与我国GMP正文、中药制剂附录、中药饮片附录、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及我国已颁布实施的药品注册、监管等相关法规进行对比分析,旨在全面、细致、深入地剖析两者的异同,为完善我国中药生产相关法规提出参考意见。
Part.01
PIC/S GMP附录7的适用范围包含药用植物(Medicinal Plants)、草药药材(HerbalSubstance)及草药提取物(Herbal Preparation)[6],全文分为原则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分为3个章节,分别为厂房、文件、质量控制,共计16条条款[7],对草药药品的种植要求、储存区域、厂房设备、文件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Part.02
2.1
我国中药相关法规体系
2.2
我国GMP中药制剂附录
及中药饮片附录内容
Part.03
3.1
法规框架与结构
表1 PIC/S GMP 附录7与我国GMP中药制剂附录、中药饮片附录整体对比情况汇总表
3.2
适用范围及原则对比
3.3
人员要求
3.4
厂房与设施设备要求
3.5
生产管理要求
3.6
文件管理要求
3.7
质量控制要求
3.8
其他要求
我国GMP附录在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方面相对PIC/S GMP附录7有更详细的要求,如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留样方面规定留样量至少能满足鉴别的需要,中药饮片留样量至少应为两倍检验量,中药饮片留样时间至少为放行后一年,用于中药注射剂的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的留样,应当保存至使用该批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生产的最后一批制剂产品放行后一年。
3.8.2 委托生产
为加强中药委托生产,我国于2014年颁布了《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0]、2023年10月13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11],明确规定了药品委托生产审批和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5]。我国GMP附录对中药材前处理和中药提取的委托生产也有更为详细的要求,如规定委托生产使用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来源应当由委托方负责,委托方应当制定委托生产产品交接的检验内控标准,委托生产的产品放行时,应当查阅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检测报告书,确认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同时对中药提取的委托生产合同内容做了明确规定。PIC/SGMP附录7则未对上述内容进行规定。
3.8.3 中药材种植方面
PIC/S GMP附录7中的部分条款涉及中药材种植方面的一些相关要求,例如“制造商应酌情确认草药物质/制剂的供应商符合《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质量管理规范》(《Good Agricultural and CollectionPractices 》)(以下简称 GACP 指南)[12]的要求,如果不符合,则需根据质量风险管理(QRM)使用相关扩展措施”等。虽然我国GMP未对中药种植方面进行规定,但是我国于2022年3月14日发布了GAP,以统一规划生产基地,统一管理种子种苗或其他繁育材料,统一种植或者养殖技术,统一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统一采收与加工技术要求,统一包装与贮存要求的“六统一”为核心,对中药材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详细的规定[13]。
值得一提的是,PIC/S GMP附录7中提到的GACP为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指南,旨在制定统一的全球标准,提高植物药质量及安全性。相较于PIC/S GMP附录7以及GACP指南对于草药药品种植过程的规定,我国新颁布的GAP指南对中药材种植过程的质量管理、人员、设施设备、基地选址、种植与养殖、采收与产地加工、包装与放行等质量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2023年6月12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14],选择4个省份作为试点,督促重点中药生产企业在GAP体系下建立中药材GAP相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团队,结合中药材供应商审核,将质量控制体系主动延伸到中药材产地。2023年6月29日,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发布《中药材GAP实施技术指导原则》及《中药材GAP检查指南》[15],对中药材GAP检查的方法和检查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3.8.4 药品安全性控制
PIC/S GMP附录7规定对储存区域应当安装防止微生物、动物、昆虫进入的装置,以防止污染、发酵、霉变;在操作过程中应控制产尘,以便于清洁和避免交叉污染;对可能的农药污染,酌情测定真菌、微生物污染、有毒金属、可能的污染物和掺杂物。而我国GMP的药品安全性控制要求除以上外,还规定中药提取用溶剂不得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并且应当在质量标准中增加残留溶剂限度等。此外,《中国药典》和《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则指出了外源性污染物的具体类型,应该分析其在中间体中的保留情况,而且采取必要的检查方法。总体而言,在药品安全性控制方面,两者均以确保中药材的质量为目标,从而最终提高中药制剂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Part.04
通过对PIC/S GMP附录7与我国现行中药监管法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PIC/S GMP附录7与我国的现行中药监管法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都体现了从中药材种植、加工、提取、制剂的全链条监管理念,我国现行中药监管法规对中药材的种植、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及中药制剂的生产要求完全可以对标PIC/S GMP附录7标准,且我国对于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监管具有传统优势,已经建立了完备的中药监管体系,这为推进我国与国际药品GMP检查结果的互认提供了前提。
由于我国符合GAP规范的中药材种类、产量较少,种植成本高,市场需求较少等原因,目前符合GAP的中药材种植在我国尚未普及。我国在GAP延伸检查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检查方法及检查员队伍的建设均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中药监管法规也未能体现GMP和GAP检查的关联性,但随着中医药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增加,中药材GAP种植有望在未来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应用,未来须进一步探索GMP与GAP联合检查的新思路。
近年来,随着制药行业和技术的迅速发展,我国不断完善药品监管法规体系,促进了药品生产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我国通过PIC/S申请打下了良好基础,有利于坚定信心,明确方向。我国加入PIC/S,检查标准趋同是必要条件,这提示我们在不断规范检查、提升检查水平的同时,也要做好法规资料的整理、监管法规的落实、制药企业GMP合规评估、检查员队伍建设、检查机构质量体系建设等工作[16-1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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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用药材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3个指导原则的通告(2020年第31号)[EB/OL].(2020-10-16)[2024-02-22].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pggtg/ypqtggtg/20201016144518188.html.
[1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发布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36号)[EB/OL].(2014-08-14)[2024-02-22].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pggtg/ypqtggtg/20140814110901422.html.
[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132号)[EB/OL].(2023-10-23)[2024-02-22].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xzhgfxwj/20231023160426145.html.
[12] WHO. WHO Guidelines on Good Agricultural andCollection Practices(GACP)for Medicinal Plants[EB/OL].(2003-12-12)[2024-02-22].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924154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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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药监综药管函〔2023〕313号)[EB/OL].(2023-06-12)[2024-02-22].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p/20230612170414160.html.
[15] 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 关于发布《中药材GAP实施技术指导原则》和《中药材GAP检查指南》的通告[EB/OL].(2023-06-28)[2024-02-22]. https://www.cfdi.org.cn/resource/news/15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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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唐文燕,张闯,颛孙燕. PIC/S GMP无菌药品附录对我国无菌药品检查的影响[J]. 中国药事,2023,37(5):499-503.
吉林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邵丽竹
何发
2024-12-03
2024-10-04
2024-10-14
2024-10-15
2024-10-30
2024-12-03
2024-10-08
口服固体制剂作为临床应用非常广泛的剂型之一,其传统生产模式存在产尘量大、生产暴露环节众多以及工序复杂等特点。因此,在生产 OEB4-5 级标准的口服固体制剂时,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的。本文从车间建设的角度出发,探讨了针对高毒性或高活性等固体制剂生产所需采取的技术手段与措施。
作者:卞强、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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