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厂设计防爆安全管理
在药厂设计时,往往只注重“洁净”方面的要求,而忽略了“防爆”的设计。其实医药工厂与化工厂一样,防爆设计非常重要,有相当多需要共同遵守的原则,但在某些方面,由于医药生产的特性,表现出其特有的一些属性,本文就制药车间设计谈谈笔者的一些体会。
在医药工业厂房的设计中,某些工艺过程,如化学合成制药或者原料药的精烘包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常需使用多种易燃、易爆的有机溶媒,这类物质属于易燃易爆物质,处理不得当,很容易发生危险,引起爆炸,昆明药厂爆炸的原因就是烘箱内蓄积了达到爆炸极限的乙醇气体而引起的,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防爆措施,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发酵生产车间放热量大,排气点多,而且生产过程中需使用大量有机溶剂,必须在设计中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爆炸。
另外,可燃性物料储存过程中,由于处理不得当,发生自燃引起爆炸。某些生产过程产生大量粉尘,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粉尘达到临爆点,如生产中产生静电,也很容易产生爆炸。
对于药厂内有生产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厂房和车间,应尽量集中布置在同一区域内,与一般厂房、车间的距离要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这样便于对防火墙等防爆建筑结构统一处理。有爆炸危险的车间,应布置在单层厂房内,如因工艺需要厂房为多层时,则应放在最上一层。在药厂内设有局部防爆房间时,应将此房间尽量靠外墙设置,采用特制的、易于向外开启的窗,这样泄压面积容易解决,也便于灭火。
在厂房中,危险性大的车间和危险性小的车间,同样应该用坚固的防火墙隔开(砖墙或钢筋混凝土墙)。宜在外墙上开门,利用外廊或阳台进行车间相互间的工作联系;或在防火墙上作双门斗,尽量使两个门错开,用门斗来减弱爆炸冲击波的威力,缩小爆炸影响范围。
洁净区内有防爆要注的区域宜靠外墙布置,并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凡不同性质的危险物品的生产、存放应分开设置,如乙炔与氧气必须分开。
爆炸危险部位,不要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因通风不好,发生事故时影响很大,而且不利于疏散和抢救。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排风系统应单独设置,并配有防火、防爆措施。在爆炸危险环境内,要求空气清洁的房间,室内应保持正压,散发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保持负压。
工艺设计中应采取以下措施消除或减少易燃物质的产生及积聚:
1)首先控制易燃物质总量,生产场所仅放置必须的使用量;
2)工艺流程中宜采取较低的压力和温度,将易燃物质限制在密闭容器内;
3)在设备内可采用以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保护的措施;
6)洁净室内使用或加工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既要满足洁净要求又要满足防火、防爆要求,并做好设备仪器的检修和维护,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7)工艺设备管道密闭性装置宜采取露天或开敞式布置;
8)防爆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选用和安装均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防爆型的,如防爆开关、防爆电机、防爆灯具等,杜绝选用非防爆型的。
为了消除或控制足以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火花、电弧或高温,可采取下列措施:
1)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易燃、可燃液体蒸气的甲类生产车间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生产车间,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为防止火花出现,地面可采用橡胶、塑料、橡胶掺石墨或沥青混凝土等。有可能沉积可燃粉尘的车间内墙面,应进行抹灰或油漆,做成容易清洗的(可擦洗涂料)内表面。
2)直接布置在有易燃液体场所设备及仪表应选用防爆型。排除有易燃液体蒸汽的通风设备和供易燃液体场所抽真空的真空泵应选用防爆型;
5)高温设备管道设置保温层,防止可燃气体接触到高温设备或管道表面;
6)金属设备及管道设置静电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
在防爆生产区的安全保障措施中,必须考虑事故状态时的爆炸性气体迅速驱散和火警状况通风系统的关闭,以防火势扩展。因而在设计考虑通风联锁系统时其联锁关系必须明确无误,否则将适得其反。
在生产车间最有可能发生泄漏的场所设置爆炸危险气体浓度探头,一旦发生浓度超警线,自动发出信号联锁启动通风系统中事故排风装置,加大排风量,迅速降低浓度。而万一发生火警时,自动感烟探测系统或按动手动火灾报警钮,将自动联锁关闭运行中的通风系统,以阻止火势扩散。
安全连锁,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机联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易燃易爆环境采用气动执行器与调节水阀、风阀配套使用。
药厂厂房的防爆设计比较复杂,情况各异、要求高、有一定难度,必须根据不同性质、不同要求的具体情况,严肃认真对待。在设计过程中,要按照有关现行规范、法规和要求的特殊性,精心设计,保证技术上的安全,彻底消除隐患,做到万无一失。
撰稿人 | 于鲁杰
责任编辑 | 胡静
审核人 | 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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