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试点解决看病难 七成患者小病大看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10-11
作为新医改进入“深水区”后的关键环节,分级诊疗终将在政策层面做出全面安排。

作为新医改进入“深水区”后的关键环节,分级诊疗终将在政策层面做出全面安排。

10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将适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启动分级诊疗试点,相关文件已在研究起草阶段。

“看病乱一直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医疗体制弊端,大病到大医院,小病也到大医院,医院最优质、最稀缺的医疗资源解决的恰恰是大量常见病和多发病,这不光使得真正需要得到服务的重症患者看病难,同样使得大医院人满为患、资源严重透支,而小医院却门可罗雀。”10月9日,某医院一名誉院长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大病到大医院,小病到社区解决”是医改提出的目标,作为实现手段,分级诊疗制度一直被寄予厚望,但却因不好操作迟迟“分”不起来,因此政策层面的调整就显得尤为重要。

据记者了解,此文件将通过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合理有序流动,从制度建设入手,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各省至少选择一个公立医院改革城市率先试点分级诊疗制度。

七成患者“小病大看”

分级诊疗,顾名思义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最终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的新格局。

“其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就已明确提出要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同时,社区医院等小型医院也已通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等价格导向试图将患者分流,但却收效甚微。这不光造成了优质医疗资源的浪费,同样导致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加剧。”10月9日,某大型险企研究员崔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

记者采访获悉,对于医保患者而言,特别是对于老年病人来说,三级医院看病自费比例为20%,社区医院是8%,也就是同样配100元的药物,在三级医院需要自己支付20元,而在社区医院只要拿出8元。

“虽然社区医院便宜又方便,但是谁知道自己得的是大病还是小病呢,一旦延误了病情就不值当了。”记者通过采访一患者获悉,即便大医院挂号和看病都很麻烦,但为了放心,大部分患者依然首选大医院,其首要原因大都是认为小医院的技术水平和设备都不如大医院。

一个是招待所,一个是五星级宾馆,在价格相差无几的情况下,选择条件和服务更好的五星级宾馆也就无可厚非了,加之“小病大看”已成为中国患者长期形成的看病习惯,通过简单的倡导显然已无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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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看上去很美,但实践起来却非常难。

“分级诊疗无疑是想把大量的优质资源和人口分布相匹配,这种情况下,整体医疗效果会更好、效率会更高。但目前,我们绝大部分优质医疗资源都在核心城市和发达地区,这跟我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目标是相悖的,包括我们一直在推行的全科医生、强制首诊等制度都未能如实落地,这些无疑都成为分级诊疗的障碍。”崔鹏强调,这些制度都需要从政策层面同时进行推动和调整,分级诊疗才能从根本上起到“控制阀”的作用。

据记者了解,很多国家做法雷同,以英国为例,看病必须经过社区全科医生转诊,否则医保不支付,医院不收治,除非是患者自费到私立医院看病。

其实,为了解决患者扎堆拥入大医院的问题,我国自2012年以来,就把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模式,积极推进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工作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比如,目前江苏、四川、浙江、青海等省分别以省政府名义或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专门文件,从资源配置、制度建设、考核评价等方面对分级诊疗做出了相应规定;北京、上海、宁夏、重庆等地也在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中,对分级诊疗做出了制度安排。

而从各地实施情况看,分级诊疗制度在减少医疗费用支出等方面也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分级诊疗不是限制患者,而是要有序、快捷、方便、有效地让病人就地得到相应水平专家的指导,从而最大化地发挥医疗资源的效果,因此,分级诊疗不能光对患者分级,人才、设备和技术等资源配置都需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上述院长强调。他建议,首先,分级诊疗需要加大分级报销之间的等级差异,让基层诊疗更具有优势;其次,加强首诊制度,发挥医保政策的杠杆作用,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尽快推出,最终通过行政管理、价格调整、医保支付等多条腿,引导患者有序流动,实现分级诊疗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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