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计生委21日宣布,从即日起启动全省分级诊疗试点。要求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居民在看病就诊时,须首先到当地基层医院机构首诊。
浙江也是全国较早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的省份。浙江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处长王桢表示,希望通过此项改革,缓解医疗资源不足与医疗需求激增之间的矛盾。
这项改革试点由省卫生计生、发改、人力社保等六个部门共同推出。其核心内容是:打破过去患者可以选择任意医疗机构就诊的就医习惯,除危急患者、急诊患者、手术病人复诊患者和其他特殊情况外,患者在首次就医时,原则上应在当地医疗机构首诊。对于首诊医疗机构无法处理的疾病,则可根据患者病情,帮助转诊到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
为确保分级诊疗措施实施,鼓励更多的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医保部门还制定了差别化的支付制度。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报销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如非特殊情况,未经转诊自行到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在原有基础上明显下降。同时,对于通过基层转诊,到高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将提高报销比例。
“我们希望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和鼓励更多城乡居民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转诊。”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医疗保险处副处长倪沪平说。据介绍,未经转诊患者自行支付的费用将比转诊病人高出10-20个百分点。
为提升公众对当地基层医疗机构的信心,近年来浙江省采取了包括大医院与县级医疗机构结对帮扶、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健康守门人制度、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堂候诊”为主动上门等措施。截至目前,28家省市级医院已通过长期下派管理人员和高职称卫生技术人员等方式,对全省47家县级医院进行了全方位帮扶。资源下沉一年多来,县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明显提高。
据介绍,本次试点包括杭州淳安、宁波北仑等24个县市区和温州、绍兴两个地级市。首批8个试点县区将在10月底前正式启动,到2015年3月底前,所有试点地区全部启动分级诊疗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