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新一轮的基药招标思路,或将“颠覆性”地打破过去“质量不分层”的招标规则,考虑质量分层且分组竞价,“扶低抑高”成为本轮招标关键词。
据悉,目前浙江基药招标准备了两套方案,一套是旧的质量分层但不竞价分组,另一套是新的质量分层且分组,后者被采纳的可能性比较大,以便解决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好的药配不来,价格低的药配不到”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方案将分3个质量层次,第一层次包括专利产品、国家一类新药、国家保密处方的中成药产品;第二层次包括原研、单独定价产品、优质优价中成药产品,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产品;其余为第三层次。
相关与会人士表示,在招标中,第一、第二层次为最低价中标,限县以上医院使用,第三层则根据经济技术标入围数量,综合评分较高者(最多2个)及最低价中标,供基层及县以上全部使用。同时县以下医院会允许有一定比例使用第一、第二层次的中标药品。而如果第一、第二层次药品投标价能降到GMP品种的最高零售价,则不占名额中标,县以下也可以使用。
浙江省上一轮基药招标是在2011年,“不区分质量层次”是主调,不同质量类型仅在经济技术标的评审中赋予不同的分值。本轮招标若采用第二套方案,则将意味着浙江传统的思路将被打破,企业品种仅在同一质量层次进行竞价,避免价格厮杀。
但是,质量层次的划分并没有减轻药品生产企业降价的压力。在会上,前述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也指出原来的基药中标品种取全国最低价,而其他品种则在该省上一轮中标价下浮10%后与全国最低价两者取低值,其中,对采购金额排名前200名的品种,则将下浮15%。
而对于低价、短缺药品,浙江省将会采取目前较为主流的保价办法,只招质量、不招价格、直接挂网销售,对部分低价药“还允许小幅涨价”。而近期已经和即将招标的省份如广东、安徽、甘肃等也在招标环节中对低价药品实行“优待”。
从本次浙江药品招标的规则来看,在“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基础上,引入性价比适宜的理念,医院不再仅仅看药品价格是高还是低,不问价格低不低,而问价格值不值。如果药品好,价格高也要用,如果药品不好,价格低也不能要。另外,截至目前,国内暂无多少权威第三方机构能够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价,而引入药物经济学评价专家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进行评价,在浙江是一种创新。
在方式方法上,分类采购,基药招标之后开展省标,浙江的药品招标会参考浙江医用耗材招标。对于本次药品招标,同通用名下,基药品规与非基药品规同时招标,以防出现价格倒挂、不符合差比价的情况发生;同通用名下,基药品规为主流品规,没被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规为非主流品规,对于非主流品规将会逐步边缘化、泡沫化,使其逐步退出市场。
由于目前的确存在部分医院实际进货价、部分零售药房进货价低于招标中标价,这也是部分医院对药品招标有异议的原因之一,对此,浙江将要求医疗机构、生产企业上报实际成交价,作为价格限制的参考依据之一。
对于价格的控制,概括起来有三大要求:一是必取全国最低中标价。二是要求新进品种先降价10%-15%(相对于上轮中标价):一般药品降价10%,浙江销售TOP200品种(占浙江总量40%)降幅15%。为避免盲目“一刀切”,将会制定标准,并标前公示,部分品种达到一定要求可不再降价10%-15%;对于不接受降价10%-15%的药品,如果其品质足够优秀、临床不可或缺、不可替代,若通过专家遴选,会给予此类药品再次议价中标的机会;能通过专家遴选的名额很少,一般情况就不再招了。三是左右联动最新中标价(其他省份),价格全国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