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暂缓实施取消以药补医

文章来源:医药网 发布时间:2012-03-01
取消以药补医,已成为"十二五"期间医改最响亮的目标.而且按照2012年初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设定的日程,四年之内,取消医药补医就要在全行业实现

取消以药补医,已成为“十二五”期间医改最响亮的目标。而且按照2012年初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设定的日程,四年之内,取消医药补医就要在全行业实现。

但也有声音开始对这个目标提出质疑。“我认为应该暂缓实施取消以药补医的政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室主任王国治在今年的政协提案中提出了这个意见。

王国治并非反对取消以药补医,但指出关于医药流通环节以及医院内部药品的购销状况都模糊不清,而且以安徽模式为样本的基本药物制度仍需全面客观的评估,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取消以药补医,难以取得成效。

15%加成非药品收入全部

记者:你提出应该暂缓实施以药补医,能具体解释下么?

王国治:你知道,医院在药品收入中包括15%加价外,还包括药品返利折扣与医生回扣。在药品中间差价的“返费”中,医药代表拿10%左右,其他的都作为回扣给了医院和医生,其中开药医生的回扣所占比例占到药品中标价的40%左右。

另外,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对县级公立医院收入调查结果显示,某医院总收入6560万元,其中药品收入3750万元,药品实际支出约为 2609万元,从药品中获得的净补偿为1141万元,实际加成率43.7%,扣除国家允许加价15%,在未涉及给医生个人回扣情况下,医院额外药品收入就高达28.7%。

这些都证明了医院除政府允许药品加价15%外收受折扣与回扣事实的存在,“零加价”卖药无法控制药品未进医院前就已经虚高的药价,也无法切断药价与医院和医生之间的利益链。

记者:但医改推进当中,政府一直在努力挤掉医药流通环节的水分,比如推行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

王国治:但事实证明了,药品招标依旧存在药价虚高,甚至还出现了不合理的低价格。

比如去年底曝光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北京地区的采购价是11元,而在实行了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河南省采购价是0.67元,山东省是0.7元,山西0.68元。

但我们可以简单算个账:克林霉素磷酸酯不含运输费1000g原料药价格1800-1900元,每支原料成本就达到0.55元,如果计算包装成本、车间运行成本、仓储成本、质控成本、运输营销成本等,在不计企业税收情况下就将大大超过采购价格。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药品的及时配送如何保障?普通百姓用药的质量安全如何保障?其后果的严重性不低于药价虚高。

药事费与加成无异

记者:如果能够在医院的内部实行严格管理,这问题不能解决么?

王国治:医院不是平白无故把药卖得那么贵的。在医院的使用是药品流通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药品保藏需要库房,低温冷藏药品需要冷库,药品分发需要药房,与之相配套的有药品采购人员、药品管理人员、药剂师、护士,所有这些成本的支付,很大一部分来自药品收入。

“取消以药补医先厘清几个基本问题”

而且,药品买卖理应钱货两清,如今取消药品加成谁来预付款,是该让药企赊账还是让医院贴利息垫付药品购置费?   记者:现在不是很多人提出,提高药事费来弥补取消以药补医以后的资金缺口么?

王国治:卫生部要推进“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弥补,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以上政策到目前也没见具体如何实施。如果是按药品销售总额百分比支付,除了出钱的主体发生变更,对医院与医生而言和过去药品加成并没区别。

说到这儿,我必须还得再提一句,就是村卫生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问题。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对于最基层的村医而言,谁来帮他们垫付购药费?谁来对过期的药品接收退货?其结果可能造成村医不购药或少购药,让基层百姓看普通病都难。

记者:那么您认为应该怎么办?

王国治:我并非反对取消以药补医,只是现在很多问题没弄清楚,提出这么高的目标很难实现。

从前面我提到的事实可以看出,目前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尚有许多基本问题,卫生主管部门未能充分了解药品流通价格的走向,药品招标虚高或虚低问题尚未解决,对药品在医院内的成本也未进行合理的估算并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措施。

所以,我认为应该先搞清一些基本问题:一个是药品流通各环节的价格走向以评估医院在药品购买与销售中实际收入情况;再一个是对试点逾半年的安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现状,对医院与药品供应商进行全面、客观、深入调研,评估安徽经验的可行性。

这个工作建议由第三方独立机构组织进行,或者由卫生机构、药品监督机构、价格管理机构、工商及税务联合组成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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