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中制药出事揭示招标困局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1-05-20

有“普药大王”之称的四川蜀中制药,在最近的行业突击检查中被查出问题。这家企业某两种中成药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相关原料、辅料涉及虚假投料行为。目前,蜀中制药的一条生产线已停产。

这么一家颇有名气的制药企业,竟然不顾基本的法规约束与商业准则,不顾患者的用药安全,做出这等事情,令人痛心。至于蜀中制药究竟是“不幸”撞在了枪口上,还是竞争对手的“陷害”,不是一个重要问题。重要的是,制药企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涉及用药安全这么重大的命题上肆意妄为,定然应当受到应有的惩罚。

蜀中制药为何要弄虚作假,本报今日的相关报道对此有完整的解释。概括地说,这跟基本药物招标中的“低价中标”趋势密切相关。在投标时,企业为了中标,拼命压低投标价,但中标价格很可能低于生产成本。企业要么亏损进行生产,要么偷工减料减少成本——前者对企业来说不可持续,后者则关乎药品安全,为严禁之举。

很明显,在药材价格一路看涨的背景下,蜀中制药选择了后一种方式,通过虚假投料降低成本。这是一个冒险之举,对他人健康不负责,对企业的声誉及未来也是一种冒险。如今,冒险的代价已经开始呈现,企业的立身之本出现动摇,该公司中药生产线GMP证书已被收回,物质上的损失还会相当严重。

蜀中制药的事件,对于此前许多人的警告来说,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药价虚低比虚高更危险”的议论声犹在耳边,药价虚低可能影响药品安全性的告诫仍未散去,典型的案例果然就在现实中出现。基本药物招标的这把“双刃剑”,伤害力实在不小。

本报此前已有多篇报道,一再指出基本药物招标的“双刃剑”意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本是一个让人十分期许的民生工程,是在药价虚高的大背景下推出的改革工程。这一制度,对于保障民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及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等方面,意义不言而喻。但从药物招标的现状来看,这把“双刃剑”的危害一面需要得到更多的重视。

药价虚高,不行;药价虚低,也不行。当基本药物的投标价背离了基本的价值规律,企业注定无所适从,要么放弃市场,要么冒险做坏事。药品行业中的不少大企业,被迫逐渐暂停基本药物的供应,“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凸显。

更具体地说,大企业不做或者说按正常成本没法做的事情,小企业却在拼命抢单;药品价格过低,导致一些经典老药在市场消失……比之大企业,小企业违规成本更低,但也正因此,相关药品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而部分经典老药的停产,自然也是另一种损失。如此的现实,是所有关心医改及药品行业发展的人们所不得不正视的事情。

目前,不少省份开始执行“安徽模式”进行基本药物招标,即“双信封”制,在过了“技术标”后,评价“商务标”。这个模式实际运行的结果,其实就是在简单遵循低价者得的路径。一味沿用这样一条路径,后果可想而知。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规则需要继续完善,成为迫切的任务。

从大的原则来讲,未来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的基本政策方向,基本药物的采购任由市场厮杀,最后只能造成制药企业之间的非理性“血拼”,进而形成多败格局。

有业内人士建议,对于经过多次招标,价格基本稳定,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由国家统一定价,各地招标只招企业,不再招价格。在此基础上,由企业和医疗机构自主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双向选择。也就是说,基本药物招标的评价指标不能只参考价格,还必须增加质量的权重。根据质量和价格等要素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摒弃“价格最低者中标”的简单做法。这是一条可取之路,至少是一条值得探索之路。

蜀中制药出事,将基本药物制度招标中的问题再一次暴露。在规则并不完善的情形下,如果不是蜀中制药,也会是别的制药企业中弹倒下。这从本轮清查中,不少企业深感自危即可看出。问题的暴露不是坏事,关键是要正视并力求解决问题。

0
-1
收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