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山东省卫生厅获悉,2011至2012年度山东省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单位名单已经公布。根据评价结果,山东省立医院等506家医疗机构的部分临床检验项目成绩合格,准予参加2011至2012年度全省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
据了解,准予参加“一单通”的医疗机构,检查结果可互认,免去了患者到不同医院就诊重复检查的负担,让患者少花“冤枉钱”。为在保障质量的基础上推行医疗机构辅助检查,2010年,山东省卫生厅委托山东省临床检验中心对全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进行了室间质量评价。参加2011至2012年度全省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的医疗机构,在相应专业的检验报告单右上角用小四号黑体注“质评合格,省内参考”字样后,便可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予以认可。
山东省卫生厅要求,取得全省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资格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临床检验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推行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的监督和检查,将其纳入医院评价、业务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督导,确保认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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