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新闻报道,1月12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对于2023年的主要集采任务,给了明确的指标,那就是: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扩大地方集采覆盖品种,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450个。引导新冠治疗药品合理形成价格!
100个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对于一个省如何完成,基本上笔者的预测,就是分为三类三策。
一是三个分类。化药不用说,是集采的重点。中成药,现在不好说,生物药,是今年集采的主要目标之一。
二是三策。一是自主开展,像市场成熟度平台建设完善的大省,像已经有了成熟集采经验的大省,像至今尚未大规模开展集采的大省。二是联盟。甘青宁藏蒙琼,这些省级单位基本上应跟尽跟。然后其它省份再拎出品种跟一些,不用多,40-50个左右即可。三是联动。用自己省的小存量去换大集采的价格,市场满意,完成任务,可以交差。除此三种,还要密切关注地级市开展的市级联合集采(不带量)。
在这样的背景下,药品市场准入工作往往是有相当的难度,尤其是信息的捕捉与获取,政策的理解与分析,决策的建议与应对,均成为医药企业的重要工作重点。
原来的集采,往往组织方一管到底,从方案征求意见开始,再到方案制定、细则执行、平台搭建、数据来源,无不费心劳神。
现在的集采,基本上就是"小而精"。一方面,品种适度精减,从带量采购出发,品种数量控制在10-20个,但由于品种少,所以各项配套措施往往能够精准到位。在方案制定、采购数量制定、回款约束、价格落实等方面会更有针对性。但随着2022年350清单的出现,各省带量采购基本上加快了进度,同时,数量上也有了攀升。
2022年以前,部分省份组织方权限适度分离,药品采购组织方只负责制定政策与意见回馈落实,文件的细节执行基本上完全交由地方平台执行。但进入2022年,部分省份的集采中心(尤其是省医保局直属管辖)份量开始吃重,从原来的执行为主,到现在负责政策的研究判断、方案细则的制定,集采品种的划分、采购量的落实、回款等方面的保障。
目前来看,国家医保局从顶层设计方面已经对现有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进行补充、完善,2021-2022,各地新一轮的省级采购政策出台将由原来的融合、观望转向起步、过渡阶段,真正的方案落地预计将在2023年频密出台。在未来的几年中,随着国家集中采购的快速推进、一致性评价的政策推广,头部医药企业采用大幅降低价格开始清场的事件会不断发生。这意味着,目前国内3000多家药企将经历龙卷风式的淘汰过程。
通过河北、江苏、广东等省的带量采购可以看出,医疗机构将拥有采购的话语权和决定权,尤其是在临床路径与按病种付费的背景下,资源利用控制将更加严格,将讲究疗效确切的同时医院将主动参与成本控制。
在药品采购愈发复杂的背景下,企业负担将进一步增大。以往各省只是应对省级或市级层面药品采购,今后将颇于应对分散化、多元化的药品采购,像以湖南张家界、云南昆明地级市为代表的集采形态,2023年预计会继续扩面、提速。随着新形势的变化,药企市场准入人员应该向更专业、更多元的方向去发展。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在专业致胜的前提下,更要做到有的放矢,方向精确,认真思考新采购机制下的药企的价格策略是什么、药品采购中市场价格的量化设计等等,从而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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