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鼓励公立医院股份制改革 引社会资本进入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1-13
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靴子终于落地。12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满足群众医疗需要,山西鼓励公立医院股份制改革。

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靴子终于落地。12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满足群众医疗需要,山西鼓励公立医院股份制改革。

为逐步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山西省卫生计生委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试点,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并且有实力的非公立医院以联合、参股、兼并、收购、托管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将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纳入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新增和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争取到2020年,全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际床位数达到全省总量的20%左右。

该省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类别、诊疗科目、诊疗服务形式、床位等执业范围进行审核,对具备资质、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应及时发放执业许可,不得无故限制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

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时,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被取消。社会资本在地市级以上城市的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可举办二级以上综合、专科或中医医院,以及康复医院、护理院(站)、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的薄弱领域,如儿科、精神卫生、院前急救等。

同时,优惠条件还包括简化并规范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对符合新农合定点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及时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学术活动和各类事项评定工作。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参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公立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可委托有资质的公立医院承担。

另,据了解,山西省卫生计生委鼓励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应实行市场调节,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要求各地把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人才培训教育纳入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全科医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统筹安排。

下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入山西急救网络医院范围,并统一纳入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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