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26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安全监管司副巡视员刘小平透露,实施了近10年的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度面临大幅度调整。调整后,B2B第三方交易平台、药品生产和药品批发企业开展网上购销活动无须审批或备案,网上售药则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据透露,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度调整后,B2B第三方交易平台、药品生产和药品批发企业开展网上购销活动无须审批或备案,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将在售药网站情况告知发证部门后,即可从事B2C网络售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