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医学生实习执照制度

文章来源:中华检验医学网 发布时间:2011-12-13
教育部、卫生部将研究制订分阶段执业医师考试办法,逐步建立临床医学教育分阶段质量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执照制度,为医学生在学期间的临床实践提供制度保障

记者从12月6日召开的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教育部、卫生部将研究制订分阶段执业医师考试办法,逐步建立临床医学教育分阶段质量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执照制度,为医学生在学期间的临床实践提供制度保障。

今后,教育部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和监督。一是要加强学校的自我评价。二是积极推进医学教育认证工作,促进医学人才培养与医生执业准入制度相衔接,促进学校与卫生部门的紧密联系,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教育部、卫生部已联合印发了本科临床医学教育标准,成立了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目前,已开展了临床医学、中医学等6个专业24个专业点的认证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与国际实质等效、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积极参加国际医学教育认证试点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执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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