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据悉,此案为首起垄断重罚案。国家发改委就此发布信息称,复方利血平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全国目前有 1000多万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而且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每年的消费量约为80亿-90亿片。记者昨天在本市部分社区医院走访发现,复方利血平片在不少医院已经断供数月,很难见到了。
山东两公司垄断原料药被罚700万
据悉,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为盐酸异丙嗪,目前仅有辽宁省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和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经发改委反垄断司查实,2011年6月9日,山东省顺通与辽宁省宏达,山东省华新与辽宁医创分别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全部销量。发改委反垄断局万江表示,签订这个协议,第一个就是这两家公司分别独家代理销售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盐酸异丙嗪原料,第二就是明确约定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的生产企业没有经过山东两家公司的授权不得向第三方发货。
常州制药厂、亚宝药业、中诺药业、新华制药是我国生产复方利血平的最大四家企业,市场份额占全国75%以上,这四家公司无法从原渠道买到盐酸异丙嗪。山东两家企业与这四家企业协商,表示可以提供盐酸异丙嗪,但这四家企业必须先将复方利血平的价格从1.3元/瓶提升到5元/瓶-6元/瓶。
发改委表示,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
山东两公司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责令山东两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解除与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
本市情况
社区医院难见,大医院尚存
昨天,记者走访了天津市部分医院,发现不少社区医院已经没有复方利血平供应了。河北区一家社区医院工作人员称,复方利血平价格低,原来才一元多钱一瓶,很受欢迎,但是已经断供好几个月了。电话了解得知,河北区一共10家社区医院中,有5家表示“目前没有复方利血平片供应”。
一些三级甲等医院还有该药供应,而且价格不高。武清医院一瓶复方利血平卖到2.99元。解放军二五四医院也有售。一位医疗工作者分析,大医院信誉好,知名度高,是一般药企力保的市场,因此大医院有药供应,但是复方利血平作为低价常用降压药,在社区医院需要量更大。
消费者说
半年前一块多,现在近八块
市民台先生常年服用复方利血平片,对此药的价格了如指掌。
“我一天吃三次,每次吃两片,一瓶100片的药,半个月就吃完了,所以我一般都会多备些这种药。”台先生说,他半年前开了一些复方利血平片,“解放军二五四医院(卖这药),一瓶二三元钱,具体价格我忘了。河北区渌纬路和四马路交口附近有一个药店,那里卖的复方利血平最便宜,半年前买时,一元五角钱一瓶。我记得当时该药店搞优惠促销,我一下买了好多。”
相比之下,南开区市民王先生买的复方利血平片就没这么便宜了。据其介绍,他近来在家门口药店买药,一瓶复方利血平要七元五角至七元九角钱。“赶上过一次药店开业,搞特价(促销),一瓶四元五角钱。另外,还买过一瓶六元五角的。”听说有人一元多钱买过复方利血平,王先生说,“以前我买这药也就二三元钱,当时觉得这药不贵,没放在心上。另外,药放时间长了会失效,没必要存那么多,没想到这药一下就贵了。”
记者算了一笔账,台先生每个月需要服用两瓶复方利血平片,一年的服用量就是24瓶,按照原来每瓶1.5元的价格计算,一年买这种降压药的花费为36元。如果按照现在的最高价格7.9元计算的话,一年的费用达到189.6元,要多花药费150多元。
律师观点
消费者可依法向违法企业索赔
天津律师协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秀福认为,对于已经承受了高药价的消费者来说,可以通过向违法企业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法企业以垄断的方式抬高药价,已经构成违法, 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依法向违法企业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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