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近日对两家山东医药公司作出重罚,没收两家企业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罚款数额堪称“史上最严厉”。
国家发改委称,处罚的理由是两家公司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致相关制药企业停产。而此前的11月9日,刚刚爆出发改委对电信和联通两大巨头进行反垄断调查。此次一周之内再出重拳,其背后的政策意图引发了外界的强烈关注。
此次遭遇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处罚的两家医药公司分别为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据发改委调查,今年6月9日,这两家公司与国内仅有的两家生产复方利血平主要原料药盐酸异丙嗪企业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包销盐酸异丙嗪。
国家发改委称,在调查中发现两家公司实际交叉持股,等于一家公司,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全部销量。据此,两家公司将销售价格由每公斤不足200元提高至300-1350元不等,令多家复方利血平生产企业无法承受,已于2011年7月全部停产。
据了解,复方利血平为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全国目前有上千万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且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每年消费量约80亿-90亿片。目前,全国有20多家生产复方利血平的企业,其中四家市场份额占全国75%以上。
自无法从原渠道买到盐酸异丙嗪后,两家山东公司表示可提供盐酸异丙嗪,但这些企业必须按照他们提供的价格、划定的区域去操作,比如先将价格从1-2元/瓶提高到5-6元/瓶。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介绍,我国基本药物采取招投标制度,这两家山东公司垄断原料药的下一步就是想推高招投标价。两家山东公司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
国家发改委方面表示,依据《反垄断法》规定,已责令两家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解除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没收两家企业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
事实上,此次处罚已经是国家发改委在一周内第二次对“垄断”企业开刀了。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对媒体证实,称发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已经对两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察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中国电信来讲,互联网的收入是相当高的,利润大概在500亿左右,中国联通利润大概是300个亿。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成立,处罚在1%到10%的范围内。按此计算,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为此将遭到数亿到数十亿的罚款。
业内人士分析,国家发改委对两山东医药公司作出重罚,是一周内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第二次公布涉及垄断的调查案件,给人一种反垄断日趋严格的印象。2008年8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经为反垄断提供了法律依据,现在就是如何履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句老话了。今年7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正式更名为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其中深意耐人寻味。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白沙律师指出,这两起标志性案件无疑是国家反垄断道路上的巨大跃进,其意义已超出反垄断领域。一方面,它预示着国家对电信行业进行改革的决心,必然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它也是对相关企业的有力警示,有助于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而这一切,出发点都是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体现了国家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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