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基本药物制度提前一年覆盖基层

文章来源:医药网 发布时间:2011-05-05

截至目前,浙江省90个县(市、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提前一年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省覆盖。

自去年2月25日起,该省分三批陆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一年来,全省90个县(市、区)以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统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统一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组织结算、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的“六统一”制度为准则,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全省165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538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该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呈现出“三降一升”的态势。“三降”是:药品价格显著下降,截至今年2月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价格平均降幅33%;次均费用显著下降,门急诊次均药费51.6元,较实施前下降30%,实施一年来,群众累计少花药费18.09亿元;药品采购价格总体下降,与国家指导价相比,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药物、全品种药物价格分别下降45.3%、49.1%和40.61%。“一升”是门诊量显著提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量达到7100万人次,同比增长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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