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全市零售药店线上线下暂停销售四大类药品的通告》,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具体为:
1. 全市范围内零售药店暂停四大类药品销售(包括网络销售),暂停销售药品目录参照“全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内种类。
2.请各零售药店自觉遵守上述规定,配合做好四大类药品暂停销售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入药店须严格落实测温、扫“场
所码”、戴口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要求。
11月20日,安徽亳州市谯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所有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卫生室暂时关闭,不得接诊和出售药品;所有零售药店(含网上销售)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执行期限暂定5天,至11月25日24时止。
11月18日,海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对广大居民购买“四类药品”(包括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感冒药时提醒如下:
1.配合药店做好“小门”管理;购药时须主动配合零售药店测温、戴口罩、扫“盐易码”,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药店完成个人信息登记。
2.购买“四类”药品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帮亲属代购药品的须同时提供用药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药店登记用药人信息。
3.有发热症状、双码异常的人员;药店不予销售“四类”药品并劝导就医。
4.购买“四类”药品后;须在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采样检测,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者将暂时赋黄码,待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自动转为绿码。
1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类”药品指导目录》,列出了39种药品(具体名单见文末附件),并对药品分类和是否为处方药进行了说明。“四类”药品包括但不限于这39种,《指导目录》将根据监测需要实行进行动态调整。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提到,购药人员检测,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1次抗原检测。
11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把各项优化措施落实到位。
在二十条措施中,其中一条提到,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就中医治疗方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明确,本病属于中医“疫”病范畴,病因为感受“疫戾”之气,各地可根据病情、证候及气候等情况,参照方案进行辨证论治。涉及到超药典剂量,应当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同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点到了大批中药,包括藿香正气胶囊(丸、水、口服液)、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宣肺败毒颗粒、化湿败毒颗粒等。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据赛柏蓝梳理,文件中多项规定与人们的日常工作息息相关。
无疫情地区不得扩大
核酸检测范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对有疫情地区的区域核酸检测也明确了要求,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一般城市、城区之外的区域、农村地区发生疫情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如有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发生跨区的广泛社区传播疫情时,提级指挥,由省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决定是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疫情波及多个乡镇时,基于流调研判,扩大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此外,《实施办法》明确指出,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简称方案)提出,科学划定风险区域。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尽早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精准划分为高风险区、低风险区两类风险区。
疫情处置过程中,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造成的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划定风险区;未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要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无需划定风险区。
这些情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判定: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之外传播风险。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3.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闭环外人员传播风险。
4.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
5.核酸检测Ct值≥35,且经甄别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员。
风险区域划定和解除标准及防控措施:
居家隔离新变化:
《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简称《观察指南》)提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对象包括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观察指南》提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核酸检测由社区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集,并及时推送核酸检测结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需根据相关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社区及时接收需居家隔离人员相关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健康状况(是否有基础疾病、精神疾病,服药情况,是否有需要陪护的儿童、老年人、无自理能力的病患,是否为孕产妇等)等进行登记,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家隔离地点。
应保障相应的转运车辆及人员,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转运期间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附:1.锡林郭勒盟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期间“四类药品”指导目录(部分)
2.阿拉善盟疫情防控期间“四类药品”指导目录(部分)
3.海南省药监局《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实名登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目录(2022年4月版)》
4.连云港市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 “四类药品”指导目录(2022年3月)
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