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发文:药企关键人员,又又要考试了!
好家伙:药企关键岗位人员要考试了!
就在2024年下半年的第一天(7月1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普法为先导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促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准确把握企业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明晰岗位法定职责义务和工作规范要求,其他从业人员普遍提高法治意识。
以贯彻落实指导手册为主线、以培训关键人员为重点、以学法宣讲为强化手段、以抽查考核为重要抓手、以检查评估为督导手段。
这里的培训关键人员,《方案》说了:以企业高管、中层和业务骨干等关键人员为重点,制定个性化的普法培训清单。
这里的学法宣讲,是指: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紧密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及岗位职责。
按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关键人员抽查考核机制要求,通过线上线下考试、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企业关键人员学法效果进行考核。
而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估企业落业主体责任绩效的重要指标。
学考讲评阶段(2024年6-10月);检查评估阶段(2024年8-11月);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2月);常态化推进阶段(2025年1月开始)。
《方案》明确,打造药品监管领域创新普法教育、夯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江苏样板。
事实上,说到以考促学,MAH 研究院此前发过:6月4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第四分局召开药品批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培训会》。
培训会后,参训人员闭卷考试。
测试成绩将按照A、B、C、D四个等次进行通报,对D等次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并实施约谈。
各省现在以考促学的氛围颇高,而且要考的范围是越来越广,果然“活到老,就得学到老”。自己不学也有人逼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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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 GSP办公室
责任编辑 | 邵丽竹
审核人 | 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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