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谁也没有料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机构改革最后会演变成今天这般模样。然而,这又恰恰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改革的最终走向也颇符合我们国家许多改革的路线图。如今的残局,看似偶然,其实必然。
1职能配置不当
作为专业性要求比较高的部门,是需要精干的监管队伍作为支撑的。专业监管决不是也不能搞人海战术。而将餐饮、食品摊贩纳入药监管理,必然会导致将主要力量去应付技术要求虽然不高却面广量大的类似于“游击战”的日常检查,需要配备大量的人力,而这又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根本上难以做到的。于是,在许多地方,改革就陷入僵局。显然,将餐饮等的监管划入药监,某种程度上说,就决定了药监的今天。
2队伍整合困难
从2008年开始,将卫生部门的餐饮监管人员整合到药监部门,直至今天,都基本上没有成功。许多地方的餐饮监管职能仍然由卫生部门承担。有的地方即使划到职能划转了,但人员划转也没有能够落实。这次又要进行工商、质监部门的职能与人员划转,谈何容易?尤其是在工商、质监部门管理体制未曾调整的地方,这种划转更为艰难。有的地方即使人员划转了,融合起来也绝非易事。
3编制核增受阻
要像国家总局一样,将食品监管的相关职能都接过来,势必要大幅度增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编制,而国家对行政编制的控制可以说是刚性的,没有什么余地,而从其他部门划编,理论上似乎可行,操作起来却难度颇大。试想,现在哪个部门有多少空编在等你划走?于是,不少地方在应对药监改革时,都采取的是增加事业编制,而这种做法又给今后的工作增加的困难,实际上从开始操作就是留的“后遗症”,后患无穷啊!
4模式地方操控
本来,这次改革,中央的态度明确,决心也很大,就是要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可是,在最后下达的相关文件中,没有把话咬死,给了地方自由操作的可能与空间,而这恰恰是致命的。在中国,理论上做什么事情,都不要搞一刀切,可是,最终还是必须切一刀。如果这一刀不切下去,必然会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每个地区的党政主官,都可以依据自己的理解、自己的好恶来决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未来,于是,各种悲喜局便应运而生了!
5部门体制之乱
不少人认为,此次药监体制改革出现今天的状况,与工商、质监的省以下垂管体制没有改革相关。我认为,这方面的因素是存在的。不同的体制之下搞整合,确实会有许多困难。然而,我还认为,从2008年以来的几个部门的管理体制之变,是缺乏认真的、系统的、全面的论证的。无论是药监,还是质监、工商,其实现垂管的历史都不算长。从强化市场的法制监管看,这3个部门的垂管体制不但不应取消,而是应该强化。药监部门实行中央垂管,工商、质监实行省以下垂管都是有必要的。
6部门总数限制
据了解,在下一步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对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的数量是严格限定的。县一级预计就是16个左右。在如此限额之下,工商、质监再取消垂管,县级政府的机构设置势必无法平衡,总数怎么能够保持不突破?让药监、工商、质监占3个席位显然不可能。于是,有的省份搞了二合一、三合一,恐怕也是无奈之举。
7资源保障困难
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除了有高素质的监管队伍,还必须有满足监管需要的车辆、设备设施等,还必须要开展经常性的对各类产品的监督抽检 ,这些方面需要的经费不是一个小数字,并且是经常性的,需要不断递增的。监管队伍的扩充,“大部队”的粮饷也不是一个小数字,并且也是经常性的。目前县、乡两级财政普遍是捉襟见肘。即使将机构建起来了,人也配足了,天长日久的日子怎么过?工作怎么开展?
8中心工作干扰
地方党政部门的所谓中心工作可以说是连绵不绝,一会儿这个创建,一会儿那个评比;一会儿招商引资,一会儿扶贫济困;一会儿到基层帮促后进,一会儿到上面争取项目;………。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总是有没完没了的啰嗦事情在等着你。也许,你都不知道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干什么的啦!基层是个大社会,食品药品方面的事情,在基层官员眼里实在算不上什么事情。放下去的药监,就别指望能将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了!
9地方保护难免
在地方官员的眼里,GDP永远比什么都重要。尽管最近中央要求不要以GDP论英雄,但在短时期内,实在是做不到。特别在一些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的地区,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吃饭问题啊。于是,在有的地方,食品药品的制假售假行为几乎是半公开的,要真正打击起来却困难重重。比如前不久广东某地打击制毒,比当年攻碉堡都难哪!不排除在不少地方,假药市场也是“碉堡”,地方官员对这些“碉堡”的情况也都清楚,但这些“碉堡”里也在产生GDP,因此,攻“碉堡”的事情就难了!
10政府难负总责
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事情,让地方政府负总责,还真有些困难。每一颗药的生产,都需要经过国家总局批准。建个药厂,对药厂实施认证检查,也是省上的事情。地方政府都不清楚那个药厂生产什么药,即使懂了,也没有什么用,这玩意儿太专业了。你就是县长、市长,对不起,连车间也进不去。即使进去了,你也看不明白什么东西。一句话,食品药品的监管,让地方政府负总责,实在是勉为其难了,他们实在没有条件、也没有能力负起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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