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群众看病购药 浙江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

发布时间:2016-07-05
今年,浙江将“方便群众看病购药,实行省市医保、市县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同城互认”列入十方面民生实事。记者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获悉,近日,浙江省决定推行省市医保、市县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同城互认,方便群众看病购药,从而解决不同地区医保结算无法互通的问题。


  浙江将重点解决群众呼声强烈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布局梳理,注重扫除区域布局盲点,确保同城互认全覆盖。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日前印发的《浙江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实施方案》,通过同城互认,浙江将实现省级医保和杭州市主城区医保参保人员在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互认,也就是说,持有省医保的市民可以在杭州市医保定点机构使用,反之亦然;设区市本级参保人员在所辖区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互认;设区市所辖县(市)医保参保人员到设区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配药互认,同时对自愿申请开通同城互认的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刷卡结算。

  浙江省人社厅的要求,全省范围内的参保单位意愿调查和社区空白点摸排工作将在7月30日前完成,在11月20日前完成医保结算系统改造调试。浙江将重点解决群众呼声强烈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布局梳理,注重扫除区域布局盲点,确保同城互认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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