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之外,全部药品取消政府定价,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这预示着一系列医改重磅举措即将到来,医药卫生行业整体体制将因此发生巨大变化。
实际上,与1996年之前相比,医药市场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药价放开绝不是一时起意,而是水到渠成。一方面,目前,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有5 000多家,批发企业超过1.6万家,零售连锁企业达3 000多家,社会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40多万个,药品生产经营竞争充分。另一方面,药品采购、医保制度日渐健全。全民医保格局已经形成,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化,完全具备了由市场形成交易价格的条件。此外,价格放开后,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综合配套,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监管,保障了市场和价格总体平稳。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最大意义,是在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战中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这一政策,赋予药品生产者自主定价权,能够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制药企业做大做强,药品成本、质量和服务竞争更加凸显,企业将更加注重研发创新和质量提升。同时,也有助于保障药品供应,解决常用低价药短缺问题,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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