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远超GDP 加重社会负担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5-04-09
从1991年到2013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均增长率为17.49%,如果现有的政策环境不变,预计2015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度增长率为14.33~18.24%,明显高于2013年我国人均GDP8.97%的粗增长率。

从1991年到2013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均增长率为17.49%,如果现有的政策环境不变,预计2015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度增长率为14.33~18.24%,明显高于2013年我国人均GDP8.97%的粗增长率。4月7日,由复旦大学牵头的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公布上述数据。

“如果现有的政策环境不变,预计到2020年,我国医疗费用将依然保持12.08~18.16%的年均增速,其增速将明显高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且会加重目前存在的社会问题。”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首席战略科学家郝模教授说,近30年来,他始终关注着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问题,“现实情况就是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已远超同期GDP增长。”

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的加重

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王颖副教授解释,在现有医疗卫生政策下,2015年人均医疗费用将较1991年定基增长45.57~52.7倍,而2020年人均医疗费用增长将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增长1.83~2.3倍。

“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的加重。”研究报告指出。

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明确了总体筹资、政府(财政/物价)、医院、百姓、医保、药品等六方关键利益者。研究显示,在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趋势下,医疗卫生关键利益团体的相关指标也会随之变化。

比如总体筹资指标,用“卫生总费用占GDP比例”指标反映总体筹资,表达卫生总费用对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1991年为4.10%,2013年达到了5.57%,已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5%左右的适宜标准。而在医疗费用快速增长下,预计2015年将达到5.72%,2020年达到6.19%。“可能演化成严重的社会负担。”

以“卫生总费用中个人现金支出比例”作为百姓医疗费用负担的相关指标,该指标从1991年的37.5%,飙升到2001年的近60%,2013年该指标下降为33.9%,略超过30%的世界公认水平。在不改变现有各类政策的情况下,预计2015年和2020年,该水平将分别达到33.21%和32.36%。

以“医疗机构不合理业务收入”作为医疗机构相关指标,剔除经济增长、物价变动、人口数据和结构变化、健康状况等合理性因素影响外,其他非合理性因素影响带来的医疗费用的变化,反映的是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浪费。研究表明,如果假设1991年非合理性业务收入为0,则预计2015年该指标将达到2699亿元,2020年为6909亿元,即医疗机构“多开药、多做检查的”浪费行为存在,且日益严重。

以“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家庭卫生保健支出超过家庭年可支配支出一半以上)指标反映医疗保障承担医疗费用风险分担能力的变化。可以看出,1991年该指标为10.73%,预计到2015年达到13.02%,2020年将为14.27%。即在既定保障水平下,随着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挑战了医保的费用风险分担水平,百姓就医公平性日益恶化。

“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卫生支出比例”用于反映政府财政支持程度的相关指标。1991年指标为22.8%,2013年达到30.1%。如果财政仍然保持如此高速的增长趋势,2015年预计达到32.09%,2020年预计达到34.07%,略低于40%的国际公认标准。

以“医疗机构的药占比”作为衡量药品市场是否有序的相关指标,可以看出,1991年该指标为59.68%,2013年为42.75%,预计2015年和2020年分别为40.84%和39.60%。即在现有政策趋势下,“高价药易销”等市场混乱现象依然继续。

浪费型补偿机制是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关键

该研究采用国际公认的均衡理论来衡量医疗卫生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均衡度。综合各方相关指标,可以看出,我国1991年医疗卫生体系的均衡程度仅为23.96%,到1997年降至最低(15.94%),而后略有好转,2014年达到了42.60%。

研究指出,如果保持现有的政策不变,预计2015年和2020年均衡程度将分别达到41.2%和41.86%,呈现出恶化趋势,分别比2014年恶化3.29%和1.74%。

郝模强调,虽然医改期间,财政投入大幅度增长,药占比严控,卫生总体筹资及百姓费用指标明显好转,但是随着医疗费用不合理地过快增长,未来医疗卫生体系整体的均衡程度依然呈现略微的恶化趋势,需要引起注意。

问题产生的根源是什么?郝模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浪费型补偿机制”成为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关键所在。

“对医疗机构而言,犹如企业的利税和产值的关系一样,财政投入相当于净收入,服务收费相当于毛收入。”郝模说,按项目服务方式,医疗服务净收入和毛收入之间关系是1∶4~1∶5,“这意味着政府财政少投入1元钱,医疗机构将不得不多获取4~5元医疗收入。”

“随着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既定医疗保障水平之下,百姓感受的是医疗费用负担的加重,这也是百姓‘看病贵’呼声增加的原因所在。”

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给出了“医疗与社会协调发展良性循环策略”:即在“总额预算”控制医疗费用(或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总量及容许增长幅度基础上,完善政府筹资职能;通过把握财政投入与业务收入之间1:4的关系,明确财政补助额,直接增加医疗机构的业务净收入,使之在总额预算下。降低医疗机构通过服务收费增加业务收入的热情,消除其对“多开药、多做检查”的依赖。

在此基础上,改“按项目付费”为“按服务单元付费”,使医疗机构由被动控制医疗费用,转为主动降低控制费用避免资源浪费。郝模表示,在特定收入规模下,医疗机构成本最小化意味着在合理诊治的基础上,用药量越少、药品价格越低、诊断治疗项目越少,医疗机构获得的合理补偿越多。这样,诱导消费、开大处方、拉大网检查、追求高新项目、以药养医等现象将不再存在,百姓医疗费用将大大降低,社会整体的医疗负担也会大为减轻。

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制出三条途径,即“总额预算+完善政府筹资”、“总额预算+合理化收费标准”和“总额预算+按服务单元付费”。其中的第三条途径“总额预算+按服务单元付费”,是在总额预算基础上,直接变按项目付费为按服务单元付费。通过对业务收入总额和就诊单元如每次门急诊和住院床日收费实行定额,规定结余留用,引导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成本而提高其业务收入收益率,达到理顺补偿机制、减少浪费、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

“医疗费用适宜控制,实现医疗卫生事业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方案在技术上是成熟的,操作上是可行的”,郝模说,“任何县、市、省,乃至全国,都可以实施并在1-3年内有望取得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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