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青海省从不断深化中藏医药改革入手,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积极培养人才,提高学术水平,完善了中藏医药服务网络,促进了全省中藏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省各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均配备了中藏医药人员、中藏药品和中藏医特色诊疗设备,中藏医药治疗率和中藏药使用率均得到大幅提高。
“十一五”期间,该省各级中藏医医院差额拨款比例平均由原来的50%~60%增加到80%~90%,比“十五”期间增加了30个百分点。通过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中医医院建设等项目,争取国家投入1.24亿元,新建、改扩建18所中藏医医院业务用房7.5万平方米。
在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积极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藏医药服务。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将符合规定的中藏蒙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将300多种中成药分别纳入省、州、县和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支付费用范围,还将中医外治诊疗费、针刺治疗费、灸法治疗费、推拿治疗费等中医诊疗类项目和民族医外治法诊疗费、藏医特殊疗法诊疗费等民族医诊疗类项目全部纳入补偿医疗费用项目。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将中藏蒙药及所有中藏蒙医药服务项目补偿比例比西医药提高5个百分点。
同时,该省积极实施中藏医药“三名、三进”工程。先后开展了四批名院、名科建设和名医培养工作,着力为基层配备中藏医药特色设备、培训中藏医药技术人员、推广中藏医药适宜技术、普及中藏医药科普知识、宣传中藏医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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