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如何破解?省城即将给出自己的答案和尝试,如引入第三方调解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保等。昨天召开的合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上,《合肥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草案)》获原则性通过,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五途径解决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发生后,双方可寻求自行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等五个途径解决。值得注意的是,患者若要求赔偿2万元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解决;其他医疗机构可设定不得自行协商解决的赔偿限额。
作为调解的重要方式,合肥将引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调解组织。
公立医院须买保险
“南通所有医疗机构都建立保险机制,一旦确认责任等级,就可以走保险理赔。合肥市可以参照这一做法,公立医院必须买保险。”合肥市市长张庆军会上建议,将拿出医疗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购买保险。
据国家卫计委的规定,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要100%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这也意味着,产生医疗赔偿纠纷时患者能通过第三方保险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将于明年元旦执行的办法也明确:鼓励医疗机构与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协商合作;公立医疗机构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预防医闹可设治安室
为预防和有效处置医闹和医患纠纷,医疗机构可安排专人和场所接受患者和亲属咨询投诉;也可设置治安室,同时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医患纠纷5种解决途径
●自行协商●申请人民调解●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本市仲裁机构仲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