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立医院7月15日起实行医疗服务价改

文章来源:厦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5-07-07
“看病难、看病贵”,贵的是药品、耗材和检查的费用,诊察费和手术费则被认为难以体现医生的技术劳务价值。

“看病难、看病贵”,贵的是药品、耗材和检查的费用,诊察费和手术费则被认为难以体现医生的技术劳务价值。近日,备受瞩目的《厦门市201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新方案将从7月15日起正式执行,将降低耗材和部分检查的价格,提高部分诊察费和手术费。

“看病难、看病贵”,贵的是药品、耗材和检查的费用,诊察费和手术费则被认为难以体现医生的技术劳务价值。昨日,备受瞩目的《厦门市201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新方案将从7月15日起正式执行,将降低耗材和部分检查的价格,提高部分诊察费和手术费。

看副主任以上医师费用提高

尿毒症患者血透治疗不调价

《方案》以“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有所减轻,医院收入不降低”四个平衡为目标,分三个阶段实施,并通过价格监督和医保监管等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监管,防止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行为。

调整的价格项目可归纳为“两降两升”:取消耗材加价,平移调整部分手术类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调高部分体现技术能力的诊察费价格,形成5个级别的诊察费分级诊疗价格;调高部分手术类价格。

《方案》继续执行现行5个级差的诊察费价格,其中普通医师(主治、住院医师)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不作调整,拉开副主任及以上医师价格。一方面,体现高水平医生的技术劳务价值;另一方面,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患者少到大医院看专家,转而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此外,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使各级诊察费回归统一的价格类别规范。

本次价格调整方案对需常年治疗、就医负担较重的部分特殊患者群体,如尿毒症患者的血透治疗不做调价。

实施耗材“零差率”

CT检查可降价15%

2013年我市已率先实施药品“零加成”,7月15日起我市所有公立医院将实施耗材“零差率”,按进价计费,使医院失去逐利冲动,达到因人因病诊治的目标。以弘健医用膜为例,价改前零售价652.32元,价改后为604元,降幅7.41%。

磁共振、CT扫描等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也将降低,降幅最大达15%,单价降低金额最高达190元。如常用的CT螺旋平扫,现行每次255元,调价后217元,降价38元,降幅15%。此举是为引导医院合理检查检验及推动检查结果共享,以减轻患者负担,缓解因重复检查造成的“看病贵”问题。

手术方面,以阑尾切除为例:抽样病例需3名医生、2名护士,平均耗时两小时,价改前4天住院总费用为8146元,价改后总费用为8168.5元,增加22.5元。其中提价部分包括阑尾切除术50元/例、麻醉60元/例、住院诊察费4天合计12元,共增加122元;降价部分包括取消耗材加价59.5元/例、剔除血型鉴定两项计40元/例,合计减少99.5元。增加的22.5元由医保基金支付约70%,患者承担很少,同时体现了对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尊重。

■《方案 》实施分为三阶段:

●第一阶段:从7月15日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157项,共涉及4个板块“两降两升”。

●第二阶段:结合成本测算,基本完成我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面实行分级价格。

●第三阶段:建立较为完善的以成本为基础的常态化价格调整机制,赋予医疗机构一定的定价权限,适时放开一批非基本医疗和个性化服务程度高的项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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