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州提出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审计式检查,明确了3项具体要求。一是明确检查重点,以中药制剂和饮片、药包材、空心胶囊企业为重点。二是明确检查方式,统计一段时间内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购进、检验、库存、投料数量以及半成品、成品的生产、检验、库存、销售数量,核对购进与销售的财务凭证,计算物料平衡情况。三是明确评估方法,抽查具有代表性或曾经发生监督抽验不合格、群体性不良反应等问题的产品,对企业人员、厂房和设施设备、采购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各方面逐环节、逐工序进行检查,以评估企业产品质量是否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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