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有望近期推出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5-03-16
在药品定价问题上,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革方案,将对有竞争力的药品放开价格,推出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在药品定价问题上,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革方案,将对有竞争力的药品放开价格,推出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药品价格改革正迎来关键时间节点。记者获悉,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正在酝酿,有关部门将提出改革方案,有望于近期推出。

一些两会代表委员认为,“以药养医”现象亟待破除,降低虚高药价可以通过市场的“量价”谈判机制来实现,有关部门应在改善药物的引进机制、公开药品成本等方面采取更加积极的举措。但药品是特殊商品,应当把握好药品定价开放的度,设定合理的价格区间,避免价格放开带来的安全隐患,并防范招标时“层层再砍一刀”的情况发生。

医保目录药品将放开

日前,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发改委还在酝酿药价改革,改革推出后,准备公布政府定价目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两会期间,记者从发改委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在药品定价问题上,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革方案,将对有竞争力的药品放开价格,推出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主要由医保谈判和药品招标采购共同形成”。在药价的制定上,新方案将对药品分门别类,除合计不到36种麻醉品和精神类药物由国家定价外,包括医保目录里药品在内的约2000种药品将向市场放开,进行充分的竞争。另外,国外引进的原研药等高价药品,以及一些独家品种的中药,下一步会通过医保谈判机制来形成,相关方案正在酝酿,已比较成熟,近期即将推出。

医保谈判定价的核心是政府依靠医保的基金规模,与医疗机构或药企谈判,以减少医保资金的支出,实现看病价格或药品价格的直接或间接下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原为发改委主导的“最高零售价”体系未来或被更加市场化的“医保支付价”所取代。在招标规则方面,对省级招标比较统一的指导意见可能出台,形成新一轮招标的规范;同时,“医保支付价”需要一个价格形成机制,从省级向下,各市、县甚至在具体医院层面上,“二次议价”可能实施。此外,加上销售规则可能发生的变化,医药企业将面临产品服务降价风险,行业增速或将继续放缓。

多管齐下破除“以药养医”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董事长韦飞燕表示,90%以上的药品都有降价空间,价格砍掉50%“一点问题没有”。对于药品定价,药企不是不想降,而是不敢降。医院收取回扣是药品销售的中间环节之一,大多数药企并没有从药品差价中得利。

韦飞燕表示,既然放开政府定价,药品降价可以通过市场的“量价”谈判机制实现。她建议,列入国家财政支付的医保药品、耗材,由国家层面指定机构与生产厂家做“量价”谈判,实行全国统购。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张福维说,虽然有些地方试点医改,但始终是碎片式的,治标不治本,难以走出“以药养医”的怪圈。目前国家对药品、医用耗材的定价是由企业报价、物价局审批形成的。价格与成本差距大,形成高回扣,同时也给贿赂医务人员留下空间。

张福维建议,改革药品定价体系,由审计和药品监督等多部门参与,实施异地审计。合理地核算成本,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并逐渐减少或者取消中间环节,增加国家基本用药的数量。“实现药品、耗材价格下降50%,降价将获得巨大的费用空间,可用于支付医院开支和补贴诊疗费的提升。”

全国人大代表、辅仁药业集团董事长朱文臣表示,药品价格在医改中最敏感、最复杂。药品出厂价包含约15%至20%的提成,是业内潜规则。药价虚高是在药品流通环节中层层提高的。最终,患者从医院拿到的药价更高了。

有全国政协委员表示,破除“以药养医”是医改成功的关键,目前部分药品和耗材价格过高,建议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减少对高价专利药的使用,降低药价在总开支中的比例。同时,应改善药物的引进机制,设立与国外药企谈判的专门机构,形成新药研发和药物仿制的有效机制。希望相关部门对药品的需求状况开展调查,包括对新药、特殊人群的用药需求等,真正有效满足社会用药需求。此外,公开药品成本有利于降低药价,发改委等部门应有所作为。

药品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闫希军表示,外资企业药品的平均价格是国内企业药品成本的几倍。“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鼓励外资企业引进药品,当时中国的药品制造水平不高。而今天,我国药品是多元的、充足的,在国民待遇上应该是一致的。一些国外原研药在原研国的专利期已到,但到中国还被视为原研药,这样的做法有失均衡,药品定价出现不统一,政策存在不一致。”

闫希军表示,药品价格放开,有的可以放,有的不能放。“药品是特殊商品,体制改革没有完成,放开后如果没有指导价,没有价格规律和标准的话,必然导致这个商品出很多问题。”

他认为,应该有一个制度性的安排。现在个别省要在全省的药品使用当中,本地药品必须占到50%以上。地方保守、封闭市场的行为,再加上各裁一刀,创新药品不能及时地进入医保。“国家给了很多政策支持药品创新,药监局给了‘出生证’,到地方没有‘身份证’,在社会上不能流动。放开药品价格必须医、药分开。现在卫生部门又管医院,又管招标,还管着药价,这是不合理的。‘以药养医’成为医院收入的主要部分,老百姓并没有享受到药品降价的优惠。有些药品降价不生产了,既不鼓励创新,又不鼓励中国制造进入世界先进水平。这个问题要严肃对待,不能一放不管,应对特殊商品有特殊的管理办法。”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教授俞光岩表示,国内药品反复招标现象严重,药企为增加中标几率,会在招标期间降低成本,但中标后放弃生产,经常出现“有医无药”的情况。建议取消大部分药物的政府定价,利用市场手段进行定价。政府还应适当引进国外的新药,尤其是救命药品,以满足群众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表示,目前药品市场竞争并不充分,也不平等,唯低价是用。“规矩的企业无利可图,中标死;不规矩的企业以次充好,生产出的药品质量令人担忧。比如某冲剂,现在的市场价格已经远远低于成本,检测哪个指标,生产方就向其中加哪个指标,加完后检查合格,但实际上已不是那个药。”

张伯礼建议,对于药品定价,国家应该鼓励优质优价,靠品牌扶持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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