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提高中药材流通的现代化水平,增强中药材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日前商务部发出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关于开展河北保定市等四个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毫无疑问,中药材流通行业整顿升级已经成为近期有关部委促进监管的重点领域之一。随着国家的各项鼓励扶持政策的陆续落地,引入信息化可追溯平台,促进中药材流通模式的改变将为行业发展提供巨大的契机。
湖北省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中药材流通的柴良田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实施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电子监管,通过可追溯系统可以将抽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中药材进行追溯,有利于监管的有效性。”
与西药、中成药相比,中药材流通领域目前仍相对混乱。因此,此前出台的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已将中药材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规划,通过建立中药材商品等级、重点品种的市场运行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有害物质残留和质量检验,强化对中药材流通渠道的监管。
而在今年下半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已开始集中开展中药生产流通环节整治工作,重点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和饮片生产集中区域,加强对容易发生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品种的监督抽验,并取得初步成效。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官网7月1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整治行动中,全国共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9张、《药品经营许可证》45张,责令企业停产整顿252家,立案调查案件12519起。
此次商务部提出的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将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把关能力,促进流通发展方式转变,显示出国家有关部门为促进中药事业健康发展的决心。
在中药材生产流通领域有20年一线工作经验的瑞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光对此表示:“《通知》的发布表明国家正积极推动中药材市场化监督的路子,把握‘可追溯’这一关键要素,净化‘中药’这一特殊商品,以保障全民用药安全。”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市已对21个川内种植品种实施种植、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实现对中药饮片“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质量追溯体系。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