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基本药物制度下卫生院的新难题

文章来源:生物谷 发布时间:2011-02-15

201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四川省农村卫生协会调查组对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11个县(区)的353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专题调研。调查认为,基本药物制度的设计理顺了卫生院内部管理运行机制,降低了群众治病的医疗费用,但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困难。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偏少,出现新的看病难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偏少,表现在:一些基层医生喜欢用,老百姓喜欢服,价格又便宜的常用药如安痛定、伤风胶囊、天麻素等在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见不到;专科用药少,儿科用药只有庆大颗粒和银黄颗粒两种,味苦,不适合儿童口感。妇科洗剂基本没有;青霉素、四环素等部分药品因多年广泛应用,耐药性增加,疗效差,百姓不愿服;名优品种少。

由于药物品种的限制,卫生院的医生多处于有法诊断,没法治疗(作出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境地,医生处方难。一些在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回院的医生感到才华无法施展,千方百计想调离卫生院。在诊疗活动中,一方面是一些农民看病跑了医院后还要跑药店买药;另一方面是一些本来可以在基层治疗的疾病也要到县城就医,导致新的看病难。大竹县一位新农合患者,需服用降压的“氨氯地平”药物,因卫生院没有,他只能多方求购,新农合门诊就医每人1年可报40元,他的交通费就花了50元,引发了这位患者的极大不满,向上级部门投诉。资中县龙山乡溪家村一农妇砍猪草把手砍了,去乡卫生院清创后需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卫生院没有(买不到),医生劝她去县里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她说:“那你们得给我车费。”最后,院长只好安排医生去买破伤风抗毒素给她注射,才把这件事摆平。

部分基本药物价格上涨过快,造成新的看病贵

根据基层反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有部分药品的采购价格不降反升,有的药品超过卫生院过去自主采购进价的几倍。价格不降反升的品种西药占30%左右,中药占80%左右。现在卫生院的药品价格,与同一乡镇的个体诊所和连锁药店相比,不但品种少而且价格高。卫生院根本没有竞争优势,业务量下降,病人流向县城。加之县城普遍执行二级医院的收费标准,远高于一级卫生院的收费标准,而医保、新农合报销比率又低于乡镇卫生院,这样一来,看病贵的责难声、抱怨声再一次响起。统计表明2010年1~9月,某县卫生院业务收入普遍减少,而县级医疗机构普遍增收。

药品招标网络平台速度慢,申报购药计划难

基层反映,药品采购交易监督平台运行速度慢,不能离线上报药品采购计划,导致挂网采购申报计划耗费大量时间,目前只有60%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在招标平台上挂网采购基本药物都这样慢,今后全部县(市、区)的基层医疗机构挂网采购怎么办?凉山州反映部分卫生院还未建立网络,都用卫生局的网络,两三天都报不出去,出了网络故障,维修又跟不上,工作开展难。

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1.现在我国有三个目录(职工医保药品目录,新农合用药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品种和品规少于新农合用药目录,在一定程度上农民使用新农合用药品的权益没有完全得到保障,同时也不利于部分在乡的职工的医疗。可否考虑国家把三个目录合并成一个目录。

2.《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对此规定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基层医疗机构只能使用基本药物,不能使用其他药品;第二种是这些机构应全部配备基本药物不能缺货,也可以使用其他药品。目前,普遍是根据第一种解释执行的。可否按第二种理解执行,让非基药能进入卫生院,实行零差价销售?这样对患者来说,虽然不报销,但花钱能在卫生院买得到自己需要的非基药,比买不到要好。

3.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希望:一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品种。农村面广人多病种多,一般卫生院应配600~800种,中心卫生院应配800~1000个品种左右,且不限剂型方便病员服用,才能满足临床需要。让农村医生和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生享有用药的基本公平,让农民和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基本享有服药的基本公平。二是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入目录不挂网或挂网后消失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调整补充。三是探索国家基本用药目录与职工医保目录和新农合用药目录的衔接工作。四是鉴于国家对省里补充基本药物目录没有限制比例,各省应从省情出发,适时出台省级第三批基药补充目录,应多补西药,少补中成药,进一步体现医改强基层的精神。据有的县材料反映,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的江苏省增加了292种,山东省增补了216种,安徽省增补了274种,四川两批共增补了174种,其品种少于东部的省,时间迟于东部的省。

4.完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稳定的长效补偿机制。调查组认为,一是确定补偿项目、标准和明确责任。因此,在政策层面上,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性 支出由政府根据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支出、公用支出应以政府预算为主,医疗服务性收入作补充,保障卫生院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保证卫生院平稳运 行和发展。公共卫生经费应在2010年当地人口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基础上逐年增加。在操作层面上,财政预算应按卫生院上一年度实际支出加物价、工资增 长等增加因素作为下一年度补偿的基数,这样才有可操作性。应明确各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偿比例,中央和省加大支持份额。二是要加快落实中央对地方财政 “以奖代补”资金的到位,缓解地方财政的压力,对卫生院应按月兑现,以利卫生院工资按时发放和正常运转。三是制定“三项医保基金”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偿的可 操作性细则。四是卫生院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自身造血功能。调查中发现一些搞得好的卫生院门诊病员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五是尽快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 格,出台药事服务收费标准。六要切实加强卫生院收支的监管。

5.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监管工作,加强价格监管。一要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由国家统一定价;二要尽量减少药品广告,以降低药品成本;三 要减少药品招标过程中的不合理费用,以减轻企业负担;四要完善统一协调的药价联动监管机制,从新药审批和价格核定进行联动,从药品招标和药品流通进行联 动,从药品使用和药品报销进行联动;五要鼓励医疗机构执行上网限竞价,发挥院长的监督作用。加强督查财政补偿政策落实,解决补偿额度不到位,资金到位不及 时的问题,杜绝各种违规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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