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9日召开专项会议,决定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今年2月广西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层等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三位一体”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机制。目前,广西第一批试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价格明显下降,就医群众普遍受惠。
广西提出,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改革人事制度,建立定编定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继续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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