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人闭门会 卫计委拟强化招标管制

文章来源:赛柏蓝 发布时间:2014-12-22
虽然卫计委的药品招标政策屡遭质疑,但是卫计委显然不愿意放权。

虽然卫计委的药品招标政策屡遭质疑,但是卫计委显然不愿意放权。

据卫计委信息统计中心网站刊发的新闻稿称,药品编码工作是做好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化工作的基础,11月25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决定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统计分类编码标准》工作,由药物信息管理处牵头并邀请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支付制度与医学编码研究中心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研究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统计分类编码标准制定工作。

会议当天召开了项目启动会,药政司有关处室领导、专家、药品编码研究组人员、以及部分省药品(械)采购中心和信息中心相关人员约36人参加了会议。

那么问题来了,卫计委为何要开展这个药品信息编码工作呢?

根据会议新闻稿,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药物信息管理处钱军程同志主持会议。钱军程同志介绍了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统计分类编码标准》的相关工作背景和目的。

据介绍,由于全国各省建设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之初没有相关国家标准,各平台药品数据编码不一致,影响了全国药品招标采购数据的汇总统计和信息共享,信息资源不能体现应有的价值。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标准的、适用各省药品招标采购实际情况的编码成为当前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一项迫切任务。

给药品编码并不是新鲜事务,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后,2010年5月,《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发布,其中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据当时建立基本药物电子编码,主要是为了把控药品质量,实现药品可追溯。此前主要是食药监局主推电子监管码,为何现在卫计委要主动来做呢?

主要还是为了服务招标采购。会议介绍了药品编码标准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国内外药品分类与编码简介、适用范围与特点以及应用示例。阐述了本项目药品编码的设计思路:

一是要满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需求,了解各省现有的编码情况;

二是要尽量与国际和现有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接轨;

三是确定编码关键要素,进行分类和标准化,并给未来扩展预留足够空间;

四是确定编码核心框架及赋值标准后先对现有的520国家基本药物编码,满足国家层面急用先行的要求。

可见,这个药品编码主要还是为了招标出台配套措施,打通各省的招标信息共享,而对于企业来说,可能是又要增加一部分成本。

但是,不论卫计委如何不愿意放权,未来放开招标管制放开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此前,赛柏蓝曾经发表文章,称公立医院改革、商业保险的介入、发改委放权药价改革等政策的出现,已经给卫计委招标管制政策敲响了丧钟(具体请见赛柏蓝此前的文章,国务院政策,敲醒招标管制丧钟)。

而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国务院第三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全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座谈会上,在提到未来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时,也指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将开展以省为单位的医改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全局问题,以区域突破实现全局创新,特别是要将价格、分配、采购等方面的权限,尽可能的下放到地方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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