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生物医药领域首席研究员
消费品所医药研究室主任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医药工业由规模积累转向创新价值跃升的关键战略窗口期。当前,我们最需要做的是面对全球生物医药范式变革、创新要素重构、价值体系重塑等新变量,重新锚定我国医药工业在全球创新格局中的战略定位。本文从长周期产业演化视角,研判医药工业“十五五”时期的发展形势与时代变局,辨析未来五年须集中攻坚的核心命题,提出适配产业发展规律的系统性建议,为产业政策落地与创新生态构建提供学术支撑。
全球医药创新范式正在发生结构性重构。传统小分子药物研发范式边际收益持续递减,基因与细胞治疗、多肽、RNA等新模态药物逐步从概念验证走向商业化落地,研发成本结构、临床评价逻辑、产业化制造体系都与传统化学药截然不同。发达国家不再仅仅依靠资本与靶点储备维持优势,而是试图通过标准、伦理、数据、知识产权一整套规则体系锁定新赛道话语权。与上一轮创新竞争不同,当前竞争不再局限于管线数量比拼,而是前置到创新规则的定义权争夺。过去我们更多是在成熟赛道参与竞争,“十五五”期间,大量前沿赛道处于规则形成期,这既是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也意味着更高的制度博弈风险。
国内健康需求不断跃迁。我国医疗需求已经跨过单纯药品器械供给不足阶段,市场矛盾转变为医药产品供给与多层次临床价值需求之间的错配。一方面,老龄化、慢病长期管理、未满足临床需求对源头创新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医保支付改革持续深化,价格机制重塑产业盈利模式,依靠同质化产品、存量产品放量扩张的商业逻辑难以为继。“十五五”阶段,产业必须完成一次底层转型:创新不再是管线点缀,而必须以真实临床价值作为核心标尺。产业增长动力,要从产能扩张、产品仿制、存量市场分割,切换到以源头创新创造新增市场。
全球创新要素流动形态改变。此前医药领域对外开放,更多体现在药品进出口、外资工厂落地。“十五五”时期,人才、临床数据、研发平台、知识产权、多中心临床试验资源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将成为主线。全球创新网络呈现“碎片化协同、区域化集聚”特征,单边技术壁垒、跨境数据监管、临床互认门槛持续抬升。简单引进生产线、单纯产品出海的模式边际效应递减。未来国际合作的核心,是嵌入全球源头创新网络,实现创新要素双向融通。
我国医药工业“十五五”时期攻坚命题
突破原始创新体系协同瓶颈。经过多年投入,国内创新药管线体量快速增长,但创新组织模式仍带有较强的跟随特征。大量研发项目依托已验证靶点开展二次开发,新靶点、新机制、新概念的原创发现能力不足。深层根源,并非资金投入不足,而是基础研究、转化研究、产业研发之间存在结构性断层。高校与科研院所基础发现的成果,缺乏稳定、专业化的转化载体;企业研发多偏向风险可控的快速跟进项目,缺少承担高风险、长周期源头探索的组织机制。“十五五”的核心命题不是简单提升研发投入规模,而是重构创新组织模式:搭建能够承接基础科学突破、容忍高失败风险、贯通基础研究——转化研究——产业化的全链条创新载体。目标就是培育能够自主定义新靶点、新机制的创新主体,建立鼓励高风险原创探索的激励体系,把科学发现的优势转化为药物、器械产品的创新优势。这是决定我国医药工业全球位势跃升的核心关口。
夯实中国医药工业效率优势。在我国医药工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上游的进程中,原始创新决定产业发展上限,而研发生产效率、完备产业链配套体系,是支撑产业行稳致远的核心底盘与战略护城河,也是“十五五”时期必须牢牢守住的核心比较优势。全球生物医药竞争格局已发生本质变化,欧美国家占据源头创新与规则制定优势,但存在产业化成本高、落地周期长、产能配套碎片化的结构性短板。与之相对,我国具备医药制造体系优势,拥有高效工艺放大、规模化质控、低成本稳定量产的能力,形成了创新成果快速落地变现的核心禀赋。进入“十五五”,前沿技术迭代持续提速,产业竞争不仅仅是靶点发现的原始创新比拼,更聚焦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落地效率。因此,“十五五”时期医药工业核心任务,是通过人工智能等跨界技术持续夯实中国医药工业成本效率优势。
构建适配前沿医药技术的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基因细胞治疗、合成生物学、AI 驱动药物研发等新赛道,产业化逻辑完全区别于传统制药。这类领域研发周期、生产模式、质量控制、商业模式、监管规则都在持续演化,传统大型药企、小型Biotech二分的产业组织模式难以适配。“十五五”时期,需要培育多元化新型创新主体,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科研机构与产业主体深度耦合的网络化创新组织,打造专业化分工、风险共担、资源共享的创新集群生态。这一方向,本质是产业组织模式的革新,为新模态药物、前沿医疗技术的产业化落地提供组织载体,抓住医药技术范式变革带来的换道机遇。
对策建议
一是健全跨部门政策协同机制。医药创新链条长,横跨科技、产业、监管、医疗、医保、财税、金融多个治理板块,单点政策效能有限,政策之间存在目标冲突、时序错位等。利用现在各类协调机制,强化临时性事项会商频度,围绕打造新兴支柱产业核心目标,统筹监管审评、临床研究、价值评估、医保准入、产业支持等政策。核心目标是形成一套连贯稳定的制度预期,消除政策断点,降低医药创新主体跨环节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构建分层分类的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医药源头创新具备高风险、长周期特征,短期资本天然偏好低风险跟随式项目。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估值逻辑,仍然偏向短期管线兑现,对高风险源头原创探索容忍度不足。需要构建多元风险分担体系:区分跟随式开发、新靶点验证、基础科学转化等不同创新类型,差异化设计金融引导政策;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风险缓释功能,重点支持早期高风险转化项目;完善资本市场对医药企业的估值规则,弱化短期商业化业绩考核,鼓励资本投向长周期源头创新。
三是完善前沿医药技术治理框架。前沿医药技术迭代速度显著快于传统药品,技术、伦理、安全风险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容易出现监管滞后或规制过度的两难局面。治理思路不能沿用传统药品静态监管模式,要建立适应性监管体系,采用动态审评、真实世界证据、弹性伦理审查等工具,在守住安全伦理底线前提下,给新技术预留试错空间。同步完善数据治理、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在赛道发展早期参与全球规则研讨,把我国临床实践、产业实践经验转化为国际规则,实现创新发展与制度治理同步推进。
四是以制度型开放搭建双向融通的国际创新合作生态。 聚焦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稳步推进多中心临床试验互认、跨境研发数据合规流动、知识产权跨境协同保护等制度建设。一方面,吸引全球顶尖研发人才、前沿研发项目、跨国研发平台在国内集聚;另一方面,支持本土创新主体深度参与国际学术协作、标准制定、全球临床开发。通过要素双向互通,嵌入全球创新网络,构建开放共生的创新生态,在国际协作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邵丽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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