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宏:全面推进三医联动 描绘正确药品采购图

发布时间:2016-07-27
7月24日,1500多位来自医药行业的政府主管领导、研究专家、企业高管齐聚重庆,参加第33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共商医药产业未来发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政司司长郑宏就“药品采购政策目前的现状和今后发展方向”发表了重要讲话。


  郑宏指出,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提出,按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推动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文件中强调的药品分类采购,是区别药品不同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包括招标采购、谈判采购、直接挂网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郑宏表示,其中,采购总金额占比80%,品规占比20%的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约为200—300种药品;采购总金额占比20%,品规占比80%的药品,实行直挂网采购;部分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建立价格谈判机制;对于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定点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确保公开透明。
  
  “7号文件是深化医改、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医改进程中的阶段性的指导文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进、分级诊疗体系的逐步建立,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将会给药品供应保障模式带来新发展、新变化。”郑宏说到。
  
  第一,医保支付标准出台,扩大直接挂网采购
  
  供需双方直接网上交易处于主流地位,招标采购逐步聚焦,谈判采购成为常态。医院使用的绝大多数药品由企业与医院在平台议价公平交易,允许公立医院带量自主采购或组团直接采购。患者在医院使用的药品,纳入综合收费、医保支付范围,不再单独结算药物。医院主要提供住院、急诊用药,接单病种、GRGs、总额预付或按床日付费等方式综合结算。
  
  “随着公立医院的改革,我们会看到公立医院带量自主采购或组团直接采购。目前,在重庆以市为单位、以县为单位的联合采购已经出现。也许在不远的将来,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二、三级医院的药品会逐渐由社会零售药来承担。”郑宏表示。
  
  第二,鼓励在医联体内探索和完善,促进上下特诊、满足基层用药需求
  
  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付方式、物流配送改革的协同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和医保协议药店配备使用的药品应能够逐步满足不同保障形式的用药需求。因而,在7号文件出台以后,国家还出台了50号文件,专门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做出一些政策调整。
  
  “有些地方强调基层只能使用基本药物,现在看该政策不是我们的初衷。其实,当时强调基本药物起主导的作用,同时允许医疗机构配备一些医保药品。只是在各地咨询的时候,每个地方出现不平衡的情况。现在大医院联合,分级诊疗的逐步推进,我们希望能打通上下用药的渠道。”郑宏说到。
  
  第三,现代医药物流和“互联网 ”融合发展,促使药品供应链出现新变化
  
  现代医药物流和“互联网 ”融合发展,既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来提高结算的效率,也有利于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零售药店更多承担医院门诊药事服务,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
  
  “实际上,在全面推进三医联动的新形势下,公立医院采购自主权和药品定价权还会不断扩大。而企业作为供应方的主体,应结合政策走向,做出战略性调整,提升自身实力,评价制定出一个正确的采购图。”郑宏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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