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范围
参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高值医用耗材参考目录,符合申报目录范围的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均可进行申报。
血管介入类、口腔科和眼科材料等三大类已完成申报、但未能有效挂网的,可再次进行申报。
挂网参考价格
挂网参考价格为挂网产品全国 2010 年以来全国各省(市、区)最新招标采购中标价(挂网价、备案采购价)、我省试点地区招标中标价、医疗机构实际购销价格等,挂网产品中标价、购销价由生产企业自行据实填报或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集。挂网参考价实行动态调整,挂网的产品在全国各省(市、区)有新的中标价(挂网价、备案采购价)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报,重新核定挂网参考价。
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须先按要求领取“湖北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注册账号、初始密码后,登陆采购平台“高值医用耗材注册系统”,编制申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注册和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已有“湖北省医疗机构网上药物集中采购平台”注册账号的经营企业须领取“湖北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初始密码后,登陆采购平台“高值医用耗材注册系统”,编制申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注册和现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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