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CFDA宣布批准了12个中药品种为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保护期限自公告日起七年,并给予11家企业生产的11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给予延长保护期。
同时,CFDA表示,同品种生产企业应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申报同品种保护,逾期不申报的,应停止生产;若继续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中止其批准文号效力,并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名单
延长保护期品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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