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分别实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套医保制度,在制度的影响下,医保出现了明显的"碎片化",不同医保制度下支付的不公平、异地支付的困难,以及管理体系冗杂情况严重,2013年以来就有"三保合一"的传闻,此次"二保合一"的执行走出了第一步。
我们认为,此次政策的出台,是我国逐步理顺医疗体系的重要环节。
统一保障待遇和医保目录,加速药企优胜劣汰。
1)关于统一筹资标准,意见中提出"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和"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2015年全国居民医保平均筹资水平在500元左右,根据各地筹资资料来看,新农合个人筹资水平略低于城乡居民约30元左右,未来医保费用的增加仍然取决于经济水平的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个人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
2)关于统一待遇意见中提出"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支付比例的提升,带来医保压力的继续增长,也必将对辅助用药进行更严格的限制。
3)关于医保目录,提到"统一城乡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我们认为带来的影响较大,省级目录调整,将带给品质优秀的仿制药、创新药等更大的空间和机会,将加速行业优胜劣汰的过程。
建议关注恒瑞医药、恩华药业、常山药业、通化东宝。
社会力量进入,加强医疗信息化,利好民营医院和PBM企业。
征求意见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进管办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激发经办活力。" 征求意见中还提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我们认为,商业保险的灵活性将利于民营医疗服务的快速介入。商业保险以及医疗信息化的快速推进更大意义在于将给医保基金管理带来巨大变革。在这些条件具备后有望实现将医保基金托付给商业保险管理,将带来中国PBM的真正落实,也为医保控费寻找到真正的市场化道路。我们认为该政策将极大利好医药流通领域和商业信息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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