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宝宝出生90天内没有办‘一小’医保,9月份统一办理时就不能报销当年门诊费了?”每年9月至11月是“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有不少家长在给新生儿办理医保时被告知当年的门诊费用不能报销,于是提出来这样的疑问。
实际上,在2007年“一小”医保制度建立之初,政策就规定新生儿上了户口以后的90日内就可以办理“一小”医保了,但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制度实施一段时间以后,考虑到新生儿自出生到办理参保手续需要一个过程,而新生儿出生后的这段时间内又容易患病,如果没有医保报销的话,家长的负担就比较重,所以2011年本市又出台政策,规定新生儿只要是在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好了户口,就可以去办理“一小”医保了,并且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报销了。这样也就保障了有一些出生之后马上进暖箱或其他急救的宝宝的医疗待遇。
对于家长不能理解的“为什么超过90天就不能报销当年门诊费了”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社保部门。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办理医保是当年缴纳次年的费用。比如说,2015年9月至11月,缴纳的是2016年的医保费用,2016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2015年的则不可以报销。考虑到新参保的居民达到参保条件时,可能会错过每年集中参保时间这个特殊情况,因此专门为这部分人群开辟了一个“绿色通道”,即符合参保条件起90日内可以办理医保,这时办理的是出生当月至当年年底的保险。假如宝宝是2015年2月出生,本来他只能等到9月份参保,2016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报销。但有了“绿色通道”,他可以在出生后90天内去参保,这样2015年发生的医疗费也就可以报销了。可是,很多家长在孩子出生后并没有重视参保的问题,错过了90天的办理期限,这时就只能等待9月份到11月份的集中办理了。可9月至11月的集中办理,则是缴纳下一年的医保费,而且北京市的居民医保规定,连续缴费两年才能报销门诊费用,所以这时再参保,孩子不仅今年的门诊费报不了,第二年的也无法报销。要等到第三年才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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