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开”全国提速,究竟谁在获益?

文章来源:医药经济报 发布时间:2015-01-30
从2014年全国药医院占比情况分析,在此刻将“医药分开”推向全国也是坐实基础后的行业改革。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三级公立医院的年平均收入中,药品收入占比不足40%,县级医院药品收入占比不足30%。

从2014年全国药医院占比情况分析,在此刻将“医药分开”推向全国也是坐实基础后的行业改革。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三级公立医院的年平均收入中,药品收入占比不足40%,县级医院药品收入占比不足30%。北大纵横医药行业中心高级医药合伙人史立臣认为,目前中国的“医药分开”仅涉及医院门诊,而住院药房的收入才是医院药品的主体收入。估计在一家医院的药房收入中,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比例为3:7,这意味着现阶段的“医药分开”只能惠及药品零售业。

地方推行提速

北京市医管局药事处处长颜冰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市属医院药占比为43.05%,较上一年同期下降1.26个百分点,较同期全市三级医院低4.03个百分点。记者了解到,2015年在全市推广“医药分开”的城市并非只有北京。

2014年12月,各地就争先恐后地发出全面推开“医药分开”的通知。广东省东莞市从2015年起在全市的40所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医药分开”政策;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2015年也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广东省珠海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2015年亦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南京鼓楼医院等机构也纷纷加入这个阵营。1月20日,南京鼓楼医院院长韩光曙在当日召开的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表示,2015年南京鼓楼医院将全面试行医药分开,通过降低药价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走在医改前列的海南省更是加大了马力。从2015年1月起,凡进行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和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值得注意的是,海南省此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授给市县自主定价权。

实际上,在此之前,很多业内人士疑虑的是,“医药分开”仅仅是一个空架子,被说成是三级医院应付医改的“幌子”,并不能改变医院原有的收入模式,但此次各省市的新动作在这方面进行了强化,似乎医院收入透明化时代已经到来。

颜冰表示,2015年,北京市将建立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患者医疗服务价格在线查询,提高医疗收费的透明度,并通过对医疗服务价格明细进行大数据分析,辅助政府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管理进行决策。

实现收入平移

过去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有三条:医疗服务收费、政府财政拨款、药品耗材加成。现在这三条补偿渠道变成了两条,但从前期试点中取得的数据和效果看,基本实现了收入费用的平移,即把取消药品加成的收入平移成医事服务费,总量不变,结构调整,转换补偿方式和渠道。

北京朝阳医院执行院长陈勇坦言,“过去我们是‘以药补医’,现在我们倡导‘以医补医’,但‘医药分开’虽然可以从政策上切断药品销售和医院的利益链条,桌子下面对医生个人的灰色链条可能还不能一刀切断。可以肯定的是,‘医药分开’把这个灰色利益空间压缩了。”

国家卫计委明确规定,医院在药品方面获得的收入不允许纳入职工分配,从内部切割药品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利益的关系,但没有切断与医院的利益联系,这笔钱医院可以用来支付运营成本。但医疗服务费可以进行合理分配,对医务人员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即便将60%的医药服务费归入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也无法对冲医务人员原来的药品收入,但医事服务费体现的是医护人员的劳动和技术价值,符合市场规律。

要实现“医药分开”,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医院必须允许门诊药房“跑方”,患者在医院看完病后,不到医院药房划价买药,而是拿着医生的处方到外面的药房买药;允许患者拿到处方之后,对于买药有自主选择权;将零售药店的药品纳入医保范围。

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看来,真正的“医药分开”,应该是医疗专业与药品专业分开,医生收入主要来自于诊断、开方、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而药品销售以社会药店为主。但即使是国外也未做到真正的“医药分开”,住院药房仍归属于医院。

0
-1
收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