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药改”最重要事儿莫过于改变药品定价规则——通过市场竞争,改变药品价格形成方式。沿着这个思路,一旦“医保支付价”、“二次议价”、“网售处方药放开”这些措施落地,政府对药品不合理管制将松动。
医保支付价格:釜底抽薪,逼着医院主动降药价
如果一家医院某药品以300元的价格卖给患者,医保支付价格为160元,医院就要自己承担140元的成本。140元的成本表面上看是患者的支出,但患者就医时已经报销了医保,这就意味着最后和医保结算的是医院。现在,多数医院都实行了总额预付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院卖给患者的药品价格越高,医院就越亏,年终超过总额线的部分医院自己承担。
这样的逻辑听起来似乎很顺,但不要忘记,医院并没有药品价格谈判的权力,政府集中招标后药品的价格多高,医院就只能卖多高。如果无法降低药价,有可能将成本转嫁到患者身上。
今后,医保支付方式是否有效,一是取决于支付价格的制定,二是取决于招标规则的形成。
另外,随着医保支付价格形成,谁来主管招标将有可能发生变化。不少地区已经将招标权力交给了医保部门,比如上海;而浙江也有意向把大病医保的药品品种交给人社部门。
“二次议价”:曲线废止招标管制
医保支付价格要想发挥作用,引导市场行为,形成药品价格,现有的药品招标规则就必须改变——最终的目的是医院可以参与谈判,决定药品价格的高低。
2014年6月发布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修改了5次,里面提到“二次议价”、双信封制度、分类管理等。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试点“二次议价”,如三明市、绍兴市、宁波市、成都市。
企业在不了解市场需求的情况下,首先都会自动抬高价格。另外,为了进入目录,药企必须不惜代价公关政府,公关费用自然加到了药品当中。
因此,要想降低药价、发现药品的内在价值,必须把招标采购权还给医院,取消政府对招标的管制,让市场决定药品的价格。
今后药品价格采购思路无外乎两种:要么保留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实施“二次议价”;要么完全取消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在此模式下,政府转变职能,不再参与医药采购过程,而以监管为主。
不过,从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工作来看,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依然会保留。所以,“二次议价”将成为主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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