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药和血癌患者困局:代购因销售假药罪被捕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5-01-26
冰冷的手铐,在陆勇的腕间,绝了很多人的希望。

冰冷的手铐,在陆勇的腕间,绝了很多人的希望。

1月20日,已是第二次被押进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看守所的陆勇,再三叮嘱前来采访的中国青年报记者一定转告他的母亲蔡珠凤,“就说我在这里还好,请她老人家不要挂念”。

此前一天,蔡珠凤委托一位北京律师代理了儿子的案子。

“我相信法院一定会让他出来,因为我们没有(从代购中)拿钱。”蔡珠凤说,从一开始她就不支持儿子给病友帮忙代购药品,很担心可能惹上麻烦,却不料这份担心成为现实。

在很多患者眼里,“格列卫”就是命

2002年,意外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的陆勇感觉“心沉到了海底”,“(自己)怎么从医院回家的都不记得了,整晚无法入眠,就想着还能有多长时间(活)”。

家住江苏省无锡市的陆勇时年34岁,是一家外贸企业的负责人,他的父亲管理着一家小五金厂,家境殷实。

突如其来的噩耗瞬间改变了陆家的命运。

白血病是造血组织即骨髓的恶性肿瘤。依据细胞类型和疾病进展速度,分为急性白血病和慢性白血病,后者又分为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即慢粒)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陆勇身患的是慢粒白血病。

这种疾病的患者在国内目前有近10万人,每年还会新增1万多人。

医生推荐陆勇服用瑞士诺华生产的药品“格列卫”。该药2001年上市,当时进入中国不到一年。据称,“格列卫”的出现使慢粒白血病患者的十年生存率从以前的不到50%增加到了现在的90%左右,且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

陆勇当时一边服药,一边在做骨髓配对。

然而,不幸的是,全家没有一个人和陆勇配型成功。当时中华骨髓库中只有两万例可以配型,检索其中所有库存,都没有给陆勇带来福音。

吃药的成本似乎比骨髓移植要更高。服用“格列卫”一个月为一个疗程,需花费2.35万元,一年就需28万多元,而且是要终身服用。

由于白血病治疗费用不在医保范围内,很多患者为续命而家徒四壁。“(它)就像吸毒,钱完了,人也就走了。”1月24日,长沙慢粒白血病患者唐某告诉记者,他知道的一些人都是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才买“格列卫”。白血病可慢粒白血病患者一旦进入加速期甚至急变期,即使服用“格列卫”也无法维系。

转机出现在2004年。那时,陆勇已经为“格列卫”花去60万元。

据陆勇介绍,当年6月,他在网上看到韩国一篇讲述慢粒白血病人治疗的文章,说韩国的患者在印度买到了“格列卫”的仿制药,价格只有原版药的1/8,折合人民币不到4000元一个疗程。

这让陆勇欣喜若狂。

他急切地委托韩国那边的朋友打听此事。得到的反馈是,情况属实。

随后,陆勇在网上搜索到日本有一家药店在售这种仿制药。2004年9月,陆勇托人买了一盒带回无锡。此举遭到了母亲蔡珠凤的反对,她认为从来药是“一分钱,一分货”,儿子可能会因“假药”吃大亏。

为了观察仿制药的疗效,陆勇开始了小心翼翼地尝试——每日服用4颗“格列卫”的陆勇,采取了每期多替换一颗药,一个月把4颗全部换完。

一次骨髓穿刺的检查让陆勇看到了希望真的来临:换药数月后,各项指标均正常。

每个月都有一两个病友的灯灭了

陆勇把好消息告诉了QQ病友群的成员。在他2004年建这个病友群里,100个人中只有他和一个杭州病友吃得起正版的“格列卫”。

其他人服用的化疗药物,虽然副作用很大,但一个月只需100多元,如果再加上其他治疗费用,每个月只需2000元左右,而且化疗药物医保是可以报销的。

只是,这一“廉价”的方式无法续命。

陆勇回忆,2004年左右,QQ群里“每个月都有一两个病友的灯灭了”,有国企员工,有街头小贩,也有公务员。

印度仿制药的消息让很多患者点燃了生的希望,常有人来无锡看陆勇的身体情况,观察仿制药是否可靠。这些沟通让陆勇心情越发沉重,他决定帮病友打通这条救命之路。

药物说明书上有印度厂家的联系方式。陆勇用传真与印度厂家联系,获悉如果直接从药厂买,一个疗程只要人民币3000元。

但是,个人跨境购买药品非常复杂,首先要到银行购买美元,用英文填写购汇申请单、国际电汇单,向印度方面打款,再把打款凭证发给印度公司,钱到账之后,对方才把药发过来。

陆勇常年做外贸生意,英语很好,但也颇费周折。陆勇将购买方法告诉了病友,并做了一个模板,让大家打印后如法炮制。

有些人买到这种药觉得效果好后,就告诉周边的病友。陆勇的名气直线上升,原来的一个QQ病友群发展到了5个群,加起来有几千人。

大量的中国患者购药,让印度厂家看到了商机。同时,随着2013年正版“格列卫”的专利截止期临近,瑞士公司也采取了买药随赠的方式,这导致印度公司仿制药的药价骤降。到2014年,如果一次购买一定数量,即便算上邮费等,平均每个疗程就只需要花200元了,不到正版“格列卫”专利期间药价的百分之一。

由于海淘印度仿制药的方式很麻烦,2011年,印度制药公司派人到中国开立一些银行账户,方便中国白血病人汇款。但因为网银的安全问题,银行卡经常需要升级,印度那边需要经常派人到中国开户行来处理,很麻烦。印度公司提出,能不能借用中国病人的个人账户来转款。

尽管帮助了许多病友,但陆勇从未使用自己的银行卡为大家办理转账。

他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这是考虑到购买印度仿制药是自己设法开通的渠道,如果用自己名下的户头开办转账业务,会引起病友的猜忌,误会他从中牟利,给自己带来风险。

云南两个病友提出可以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来帮忙,印度药厂则每个月给这两个病友提供免费药物。可时间一长,那两个病友担心交易额度太大,会给自己带来风险和麻烦,拒绝继续为大家提供账户。

这一下,很多人面临“断炊”的危险。

因“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被捕

因为陆勇是国内最早跟他们联系的病人,印度药厂就给他打电话,希望他能提供一些收款账户。

陆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曾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一位志愿者前往该药厂考察过,对该厂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有深刻印象。他一直希望对方能继续仿制出“格列卫”的第二代药和第三代药,为像自己这样的患者带来福音。

从2012年开始,他在一家网店上花500元购买了三张信用卡,选择了其中一张可以激活的卡,为网友转账代购药物。

此举让陆勇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沅江市公安局政委曾华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2013年8月下旬,沅江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例行网络巡查时,发现一个从事银联卡买卖的网站,专门从事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贩卖活动。获知这一线索后,沅江市公安局迅速向湖南省公安厅、益阳市公安局汇报。此案上报公安部后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2013年8月25日,沅江市公安局成立由政委曾华任指挥长的“8·25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专案组,抽调全局数十名业务骨干全力开展侦查,最终确定该犯罪窝点在上海。

警方经过近3个月的不懈努力,辗转北京、广东等十几个省市开展侦查,成功侦破湖南省首起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现场收缴涉案身份证达1.1万余张,各类银行卡、手机卡5000余张。

专案组成员、沅江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教导员曹佩田介绍说,陆勇的案情就是在那时被他们发现:一是陆勇非法购买了3张卡,二是卡上的现金流转额非常大。“如果买卡持有不用只是违法行为,但这么大的流转金额,我们怀疑他是从事某种犯罪行为。”曹佩田说,对于陆勇辩称是为了帮助病友购药之说,他觉得动机不会如此简单。

理由是,如果受托帮忙,一般只需要大概记录下经过即可。但他们发现,陆勇电脑数据中,每笔来往的账目过程、金额数字都非常清晰,怀疑可能是“提成结算之用”。另外,该非法卡上的资金与陆勇母亲蔡珠凤的银行卡有交易。

1月21日,记者就此电话询问了蔡珠凤。蔡坚决否认了警方的指控,称“没有一分钱进入陆勇的口袋”。

看守所中的陆勇对此也作了解释:病友往卡上打钱,印度公司收款,自己没有赚取任何差价,也没有收取过任何手续费或劳务费。

他说,要说获利,可能就是印度公司每个月给他免费提供药物,但现在这个药每个月只需要花200元,从2010年至今,总计也只提供1万多元免费药物。自己的公司已经走上正轨、再加上父亲去世后留下的厂子,一年收入上百万元。他不可能为了这点免费药而去“摊上大事”。

2014年7月,陆勇被沅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案由为“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随后,陆勇被取保候审。

2015年1月10日晚,陆勇和病友从无锡飞抵北京,本打算接受媒体的采访,结果陆勇在机场被北京警方抓获。

沅江市公安局政工科负责人就此表示,抓捕陆勇并非因为他接受媒体采访。陆勇进入诉讼程序,已与公安局没有了直接联系。陆勇被网上追逃,是因为法院要审理案件作出的决定。

情与法的困境

陆勇的被捕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600多名白血病患者曾联名向检察机关写信,认为陆勇因“好心”涉罪,请求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网络实名签名的《为争取白血病患者基本生存权的集体自救行为的非罪化而呐喊》一文中,痛陈了在法律边缘的生存不易。

湖南慢粒白血病患者胡女士说,陆勇被捕后,很多人就断药了,因为他们找不到正常的渠道去买这个药,而且印度那边全是用英文沟通,他们沟通有困难。长沙慢粒患者唐某则在湖南红网上发帖称,国内有数万名慢粒白血病患者,从没有看到患者得到任何组织的关注,病友自救却遭打压,今后的出路又何在?为何不能让人有尊严地活下去?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李健指出,廉价的印度版“格列卫”并没有在中国药监部门注册,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注册的药物,就是“假药”。根据刑法修正案第八条:“只要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不管是否牟利,是否发生实际人身伤害。”因此才出现本案的尴尬和争议。

一边是知识产权对药品生产和销售的保护,一边是迫于经济压力购买廉价仿制药品的白血病患者,陆勇和众多慢粒白血病患者所遭遇的,正是司法与伦理的困境。

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新增的第11条规定: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直关注药品“特保”的律师罗秋林认为,这一司法解释在操作中仍有不明之处,比如“少量”是以多少来计量?像陆勇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危害不大”,甚至“有益”?

负责起诉陆勇案的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罗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露出了“两难”——从公安机关侦查的证据来说,作为销售“假药”的共犯,陆勇的确涉嫌犯罪;但从普通百姓角度看,陆勇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英雄式”的。

关在看守所的陆勇则认为,解决慢粒白血病病人治病难,国家层面可以采取行动以谈判让“格列卫”降价、将其纳入医保、社会组织予以帮助等,但目前患者举步维艰。在国内,相似的难处,丙肝病人等群体都在经历。

陆勇说,如果自己这场官司能让此类问题得到社会关注,也算对社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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