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出台了《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认真研究目前陕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发展阶段,决定在继续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重点选择1市10县进行综合改革,改革坚持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重大问题为导向,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医疗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2014年,陕西省重点针对破除以药补医后如何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作出了清晰的制度安排,从县级公立医院发展的方向定位、床位规模、人员编制、补偿机制、治理体系等作出明确规定。
据陕西省卫计委掌握的情况,目前陕西省有101个县区建立了财政投入补偿机制,人员基本工资全额预算的达到84%。6个设区市、46个县区重新核定了床位和人员编制,101个县区推行了岗位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
县级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质、破除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已初步建立,神木等县实现90%病人留在县域内的目标,随着县以下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宝鸡、汉中一些市级医院的住院病人数量开始下降。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工资发生结构性变化,由开药挣钱转向病人至上。
医药
完善药品“三统一”
药品“三统一”政策自2009年起在陕西省施行,自推行“三统一”以来,陕西医院单张处方减少6.47元,合理用药状况明显改善。目前,陕西省107个县区272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药品“三统一”实施范围。
为解决“三统一”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部分品牌药、低价药、妇儿用药短缺,一些药品价格偏高或倒挂,配送效能低等问题,陕西省决定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和临床用量小的药品,依据集中采购结果,对空缺药品由专家分析论证后,采用低价药品方法,直接挂网采购。对于临床必需的短缺药品,采取邀请招标、带量采购,或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点生产。
陕西省将在县级公立医院引入竞争机制,在现有药品“三统一”配送工作基础上,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选择增加配送企业,增加后总数不超过5家,提高药品配送效率。
2014年8月,陕西省政府专题会议决定,在宝鸡市开展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试点,探索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三统一”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办医发展。
医保
陕西省全面开展大病保险
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50元。2014年在陕西省按人均25元标准设立大病保障基金,陕西省12个市全部实现市域内县与县异地结算,并与11家省级医院做到即时结算。单病种定额付费、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更加完善,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问题得到遏制。
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按照人均0.1元的标准设立省市两级疾病应急救助资金,从制度上解决了身份不明、无支付能力患者的应急看病问题,截止目前有42家医疗机构申请678名患者的救助资金。
目前,陕西省大病保险确定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高低分段定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比例越高,具体比例根据招标时测算结果确定,试点结束后视情况调整。
服务
试点医疗健康卡
2014年8月7日,陕西省社会公共卡(居民健康卡)项目合作签约仪式举行。患者持该卡可以跨区域跨机构就医使用,在挂号、做检查、取药等方面“一卡通”支付,极大方便百姓就医。该卡的内存可以存储患者最近5次的就诊记录,与健康档案互联互通后可以记录一个人生命周期所有的健康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连续、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首批15万张卡将在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汉中市和凤翔县试点推行。承载居民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医疗保障、金融服务等功能的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在凤翔县首发,初步实现群众医疗保健一卡通,等试点地区有了成熟经验后,该项目将覆盖陕西省。
一体化
延安医疗集团进入实质运行阶段
延安市医疗集团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延大附属医院对洛川县医院、延长县医院、延安东关医院的院长已经招聘任命,实现了管理运行一体化,集团覆盖区域内医疗资源利用率较大幅度提升。宝鸡市组建5个医疗联合体,涵盖了5所市级医院、34所县级医院、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8所乡镇卫生院,为下一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持续推进,陕西省172所县级医院与367所乡镇卫生院完成了一体化改革,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整体有较大提升。镇村卫生管理一体化实现全覆盖,村卫生室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全部由乡镇卫生院拨付资金和指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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