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对广东省公立医院改革提出具体要求。根据该文件,广东省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到2014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
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该文件提出,要完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动态管理机制。研究制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同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强化任期目标管理和问责。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到2014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根据该文件,广东省将制订分级诊疗指导意见,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推进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推行合理分级诊疗,到2014年底,试点地区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比例达到20%。
民营医院待遇将与公立医院看齐
在民营医院建设方面,该文件也提出了系列鼓励措施。其中包括鼓励公立医院以品牌、技术、人员、管理等与民营医疗机构合作办医,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时,鼓励“医养结合”,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向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方向融合发展。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规模化、多层次发展,推动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力争到2014年底,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量占比达到20%以上。
对于目前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待遇方面的不一致,该文件提出,集中清理不合理规定,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同等待遇的政策。
将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在居民医保方面,该文件提出,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5%以上和75%,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同时,推动成立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探索异地就医凭卡结算。积极探索跨省就医即时结算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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