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重组人胰岛素增值税率由17%降至3%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4-12-26
通化东宝12月25日晚公告称,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通化东宝12月25日晚公告称,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经税务部门核实,对公司生产的生物制品(重组人胰岛素原料药、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简易办法征税,征收率将由17%调整为3%,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将降低公司税负。

根据公司今年中报披露的重组人胰岛素业务营收情况来看,今年上半年公司重组人胰岛素实现营业收入51962.3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79.25%;实现利润总额17407.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11.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17%。业内人士分析,重组人胰岛素业务占公司主业收入的近八成,增值税率大幅下降有望提升公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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