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4年7月21日至8月31日开展专项行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9日通报称,78家经营企业因没通过检查被责令整改,14家违法经营企业被立案查处。
此次专项检查是为进一步遏制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滥用,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入制毒领域的流弊事件。其中,8月中旬,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组织了2个检查组对福州、厦门、莆田、宁德四个设区市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据了解,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57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50台次,检查经营企业4145家(其中批发企业190家),责令现场整改78家,约谈企业负责人1家。发送核查函6封,立案查处经营违法案件14件。
从各地检查的情况,尤其是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督导检查情况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较突出的问题,比如一些零售药店人员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相关政策规定还不能够清晰了解;少数药品批发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和结算货款;药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未设立专柜销售及无处方或处方未登记留存销售问题较为突出;未建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GSP规范不到位等。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要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对出现异常、违反规定的要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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