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基层医务人员收入严禁与药品收入挂钩

发布时间:2014-09-01
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基层医院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基层医务人员收入严禁与药品收入挂钩,并提到滥用抗生素将严查。

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基层医院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基层医务人员收入严禁与药品收入挂钩,并提到滥用抗生素将严查。

基层医院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方案提出,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不包括中药饮片)实行全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监管,严禁网下采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各县(市)、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禁自行增补目录外药品。

方案要求,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其报销比例要高于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非基本药物,并根据医保报销等政策动态调整。引导基层转变用药习惯,鼓励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要达到80%以上。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对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和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乡(镇)、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务人员收入严禁与药品收入挂钩

方案提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收支结余全部留用,其中50%用于事业发展,50%用于职工奖励和福利。落实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比例一般不低于60%,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设立首席医师、服务标兵等方式,给予优秀业务骨干奖励。

方案提出,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力度。对过度医疗、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推诿病人、虚报公共卫生服务、骗取医保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机构及人员,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每1000人配备一名合格乡村医生

方案要求,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到2015年力争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方案提出,原则上每1000名农业户籍人口配备1-1.5名合格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实有人员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由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或派驻等方式逐步解决。超过规定标准的,原则上不得新进人员。规范乡村医生补助经费拨付办法,每个村卫生室开设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及一般诊疗费核算拨付和现金支取,实行独立核算,封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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