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到攻坚阶段的医改,它的进一步深化将给检验科学科建设以及体外诊断行业发展带来哪些改变?10月27日,一场以“医改中新价格体系下的检验发展战略” 为主题的论坛在上海召开。论坛上,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临床和检验医学界的专家学者着重分析了新医疗服务价格设定的要求,并对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内涵进行了详尽的解读。
在当下,如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已经成为医疗服务行业密切关注的话题。据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外医疗服务制度大致分成两种:一种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保险制度。在我国,围绕降低成本的问题,医疗领域最关注的,恐怕就是医院收费方式的改变了。按照目前的收费方式,患者花了多少钱,决定医院赚了多少钱。这种成本推动的方式,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大检查”、“大处方”的出现。
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些医院开始尝试“总额预付费”的方式。具体的操作办法是,由医保部门每年付给医院一笔固定的钱,超出的费用由医院负担。对此,有专家认为应该提倡单病种付费,实现节约成本的目的。
“医院付费方式的变化,将给检验科带来震动。”此前,卫生部医政司有关负责人就曾表示,目前全国部分省份正在推行的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就是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体现,这也将是当前和今后检验学科的工作重点。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三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以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正式对外发布《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
《通知》中有多处内容涉及到了检验医学。比如,制定规范后的检验类项目价格不得区分试剂或方法,要充分考虑当地医疗机构主流检验方法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以鼓励适宜技术的使用。其中,不按方法学收费、项目组合收费受限制等内容引起了检验界的热议。
有业内人士认为,今后检验科收入将会大幅减少,并导致检验技术发展停滞,价格较高的先进技术会被价格低廉的方法学取代,从而会使检验技术使用倒退20年。对此,也有另外一种声音,认为该政策已经在我国某个省试行多年,该省份的检验界应用技术并未倒退,收入也并未减少。
对于医疗收费的改变将给检验科带来怎样的变化,检验界专家认为,要以实验室人员与临床医生共同进行试验方法学、临床价值、试验成本综合评估为依据,满足疾病诊治的基本要求。其次,在考虑试验成本和价格的同时,还要考虑不同试验方法检验周期的长短对疾病诊治的特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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