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5日,距离2016年还有16天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人社部全面取消“医保两定”资格审查》被公众认为这是医改工作中的一个利好信息。正如上文中所述:
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文件要求,近日,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于2015年底前,全面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项目,同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
可是,就在上述通知发出前5天的12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监督处却在没有征求过意见,突然于12月11日直接在医保机的界面上,向全市的药店发出一个行政指令,内容如下:
通知
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为了保障我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的合理使用,加强对我市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个别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卡,销售非医药类商品等以物代药的行为。现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从2016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条乙方店内不得摆放和兼营日用品、食品、化妆品等非医药类商品(国家规定由零售药店专营的商品除外)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变通执行此规定。
希望各定点零售药店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协议规定,及时对本店内经营的商品进行核对清理。
此前部分药店有独立空间经营非医药类商品的须一律撤除。医保定点药店不得有会员积分换购活动;会员积分赠送的商品,不得摆放实物,只能张贴积分赠送的商品清单。
我处将于2016年元旦后,根据工作安排对我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的药店将依规处理。
联系咨询电话:68966610
济南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监督处
2015年12月11日
山东省济南市社保局向全市药店发出行政指令
据了解,药店为了争取到医保定点市场,前几年已经被要求撤下非药品商品,但是那时是由社保局召开会议征求药店经营方意见,因为现在95%以上药店经营方都是民营经济背景,因此,大家在会上都一致反对,社保局就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在药店中间隔道墙,非药品放在另一间里,非常难看和不方便,造成很大浪费。可是山东省济南市社保局这次却是要求不能摆了,原来的隔墙就没用了,还得拆掉。这是另一个“强制执行”。
光明网记者为此征集了同医药有关的业内人士,请他们评论一下此济南社保局新政的看法,综述大家的观点如下:
一是原来根据医保办的指示,医保店内都加了隔离墙,进行了有效隔离,现在又要拆掉,药店的损失谁负责?
二是有关药店经营范围审定,按中央“三定”通知是归口由工商局管理,山东省济南市社保局医保办因为“医保两定”资格审查规定卖什么不卖什么属于行政越权。更何况商超里可以开药店,为什么药店里不能陈列商超的商品?
三是零售推行会员积分,这是近三十年来各商业单位普遍的做法,也是对消费者的变相让利,为什么医保店不行?
四是检查违规刷卡是社保局的责任和工作,以这种理由蛮横的强制要求,是一种不负责任和懒政,对于那些违规的药店一点作用也没有,可坑了守法的药店。而对医保店陈列了商超商品要进行处罚,山东省济南市社保局是否有此执法权、执法的处罚依据是行政执法那一个条款?
五是涉及医药零售店的经营改变,是企业的一个重大利济利益问题,如此简单地就只是下一个《通知》,不太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人社部全面取消“医保两定”资格审查》这个通知,是和国家政策相违背。
综述为一句就是:山东省济南市社保局医保办涉嫌严重违规!
让我们静观山东省济南市社保局医保办能够自我纠正。包括光明网在内的全国30多个政府新闻网站都在密切关注此项涉及医改大事的插曲发展,并将继续报道事件进展。(作者沈阳系光明网战略合作部副总监、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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