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立法“最后一公里”落地难

文章来源:医药经济报 发布时间:2015-12-16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这标志着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的继承和弘扬,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用国家立法为中医药发展保驾护航。这是一部中医药界期待30多年之久的法律,如果最终审议通过,这对中医界来说是大大的利好,值得庆贺。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这标志着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的继承和弘扬,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用国家立法为中医药发展保驾护航。这是一部中医药界期待30多年之久的法律,如果最终审议通过,这对中医界来说是大大的利好,值得庆贺。

冷静下来,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医药立法通过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中医药要想获得真正的腾飞,必须解决当前几个关键性难题。

1.中医严重缺少话语权和政策制定权 当前的中国,中医还常常处于被西医语境压制甚至控制的地位,大到概念体系、理论模式、思维方法,再到国家医疗政策制定直至医院的评级、职称评定、科研评比、论文发表,所有这些坐标都是以西医为标杆。甚至在医保政策中,中医也缺少话语权。很多中医政策都是西医来制定的。在边缘化过程中,人财物会日渐远离中医,这是生死存亡的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中西医并重”就永远只是口号。

2.亟待构建符合中医特色的中医评价体系 整体观念、辨证论治、形神统一是中医学的独特理论。中医学的生命力在于疗效,尤其在改善证候和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方面显示出一定优势,但如何客观准确地评价中医药的临床疗效,建立被认可、立得住、可推广的临床疗效评价标准亟待解决。正因为缺少中医标准和中医评价体系,中医的科研评价和临床评估只是套用或借用西医的评判标准,中医被迫处于被动和从属地位。因此,建立中医临床评价体系,在临床评价的各领域形成国际认可、国内可推广的评价体系,对于提高中医临床研究质量和水平,使得中医药的研究成果具备说服力,提高中医自信心以及促进社会办中医的发展都有深远意义。

3.缺少合理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 中医药经过几千年发展,其所具有的适应症广、医疗成本低、易推广应用等优势已经得到充分的证明。中医服务简单、便捷、疗效确切,“简、便、验、廉”,但近年来中医药服务“市场失灵”现象严重,而中医药服务在产生巨大的正向外部效应的同时却没有相应的补偿,导致中医药医疗服务长期“失血贫血”。

有调查显示,中医医疗机构的医疗收支亏损率为24%,综合医院为15.7%。中医院亏损率要比综合医院高得多,其主要原因就是中医医疗收费项目少,收费水平低,无法与收费项目繁多、看病费用高的综合医院相比。全国中医院“西化”严重,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政府对中医院的补偿方式不合理,国家财政给予的补助相对较少,中医药价格相对低廉反倒变成了阻碍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的软肋。

因此,必须积极探索中医药的服务补偿模式,可以采取按病种来付费,在给定的价格标准下,治愈某种病后,省下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中医服务提供者,让中医药价格低廉真正变成优势而获得收益,激励和鼓励中医药从业人员开展纯中医医疗服务,探索提高中医医疗技术和水平。

4.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落地难 笔者所在科研团队从访谈中得知,在扶持中医药政策上,国家有文,各省以及各市都有文,但都缺少统一执行细则或者管理办法陈旧,到最基层(各区)因理解不同或政策不统一,出现管理问题,政策落不到实处。例如,《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但基层普遍存在着对政策理解与执行不统一、不稳定等问题。

以东部某市为例,在启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过程中,由于该省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人社部门统一管理,但居民医保方案未明确提出鼓励中医药的内容。于是该市甚至停止执行包括整合前已由新农合成功实施的中医药鼓励政策,导致病人看中医时自付费用明显增加,抑制了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如不下决心解决“最后一公里”政策落地难题问题,再好的立法,再好的政策,也容易变成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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