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24家公立医院全部已取消药品加成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5-02-25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一直是医改的重难点。据悉,以前为了补贴公立医院,政府允许医院在药品进货价的基础上加价15%卖给患者。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一直是医改的重难点。据悉,以前为了补贴公立医院,政府允许医院在药品进货价的基础上加价15%卖给患者。这种“以药养医”体制,意味着医生开药越多、医院赚钱越多,容易导致“大处方”现象,一些医院甚至将医药销售作为主要创收手段,也导致患者对医生开药存在种种顾忌和猜疑。

为了破解“以药养医”,让医院保持公益性运营,我省正式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取消药品加成为突破口,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财政投入来弥补医院的收入,这也被列入广东十件民生实事中。

记者2月17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如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已实现100%县(市)全覆盖,全省59个县(市)124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

上调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取消药品加成

早在2012年,广东就正式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取消药品加成为突破口,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财政投入来弥补医院的收入。

这次改革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从补偿机制、医保支付、人事分配、队伍建设、便民利民等方面推进改革。如今,全省59个县(市)124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提前一年实现目标。

为了改变原先“医生做手术不赚钱,靠开药、开检查单赚钱”的畸形价格体系,省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降检查、升医技”。

其中,大型医用设备CT、MRI检查项目下调分别不低于12%和15%,部分检验费下调不低于5%;合理提高中医、诊疗、护理、手术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上调部分治疗费、手术费分别不高于20%和22%,上调部分由医保承担,不增加患者负担。

目前,我省所有试点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切断医药利益链条。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80%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0%由各级财政补助(欠发达地区由省财政补助七成),10%医院自行消化。从2014年开始,省级财政增设专项资金用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机制改革专项补助。市、县级财政也加大了对试点医院的补助力度。据统计,2013年我省县级医院财政补助收入共计13.7亿元,较2009年翻了一番,2014年又有大幅度提升。

县级医院重新核定增编

针对县级医院编制不足,各地根据标准重新核定编制,增幅较大。比如,河源市连平县重新核定4家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870名,对比增加488名,增幅达123%。另外,提升县级中医院服务能力,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大部分试点医院反映,改革后呈现政府投入、服务人次增加,药品费用、就医费用下降的“双升双降”良好态势。比如,阳江市阳东区人民医院,通过全面综合改革,2014年该院收治重症病人与2013年同期相比增加22.04%,微创手术患者与2013年同期相比增加104.09%,危重病人及大型手术病人明显增多,基本做到大病不出县。

各试点县级医院门急诊及住院人数同比增长15%左右,门急诊人次数最高增长41.70%,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总体上得到一定控制。试点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含中药饮片)占医疗收入的比重由2013年上半年的41.0%下降到2014年上半年的37.8%。

■展望2015

努力实现90%病人看病不出县

针对目前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存在的如财政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规范化培训和引进人才等问题,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做到让医疗的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使病人能够留在基层、留在县以内,就能够方便地就医。

2015年2月9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长朱小丹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同样指出,2015年,省委、省政府将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广东省将在全部县(市)级医院(含中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提供财政补助4713.9万元。同时,省医改办还将通过完善补偿机制,组建医联体、加强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行分级诊疗、深化对口支援等措施,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使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县域内诊疗服务量达到90%以上的目标。

■故事

惠东县人民医院试点一年

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好处

作为广东省首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惠州市惠东县人民医院自2013年12月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另外20%分别由财政专项资金补偿一半、医院自行消化一半。

据了解,改革之前该院一年的药品加成收入超过2900万元,改革后这部分收入没有了。怎么办?

据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12月到2014年11月30日,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了1600万元;此外,医院还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诊查费、手术费、住院病人床位费和护理费。其中,住院病人护理费调价幅度达100%,一级护理从12元增至24元,普通三级护理也从3元升至6元。“公立医院改革的其中一项举措,就是要让医生护士的劳动更被认可,所以要提高他们的服务费用,提升价值。”该负责人说。

在服务费提高的同时,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倒是降低了,群众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据介绍,该院单次检查费用降幅达12%到15%。其中,CT检查费从每次474元降至417元,MR检查费从每次711元降至604元,这让群众花更少的钱,享受到了更好的技术设备服务。

医生诊金增加了,住院床位费和护理费用都上调了,群众的负担是否会加重?在接受采访时,当地群众表示感觉不明显。正在看护住院父亲的刘先生告诉记者,“我父亲是老毛病,每年冬天都要住院,因为床位费和护理费居民医保都有报销,就算调价最终患者承担的也不多,所以感觉跟以往差不多。”

针对病人的感受,该院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生诊金,综合来看,门急诊患者还是得到了很大实惠,“举个例子,如果医生诊金比之前贵了1元,但假如药价30元,改革前患者需要支付34.5元(有15%的药品加成)。总费用来计算,如今还是少付了3.5元,这是实实在在的好处。而对住院病人来说,虽然护理、床位、手术费都有上调,但有医保报销支付,所以并不会转嫁到患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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